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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易占神道碑


  ▼曾博士易占神道碑〔李臣〕

  曾公讳易占,字不疑,系出建昌之南丰。考讳致尧,以文学论议知名天下,官至户部郎中,言事忠切,于权贵无所避,竟贬以卒。自江宁府官所归葬南丰,欧阳文忠尝作碑以勒于墓隧,其论家世封域详矣。欧阳公又曰:“夫晦显常相反复,而世德之积久,则其发也宜非一二世而止。公有不得尽施者,其必有以遗于后乎!”公第五子,初以荫补太庙斋郎,历抚州宜黄、临川县尉,举州司法。进士中第,改镇江军节度推官、武胜军节度掌书记、蔡州军事判官,皆不赴举。监真州装卸仓,迁太子中允、太常丞,以博士知泰州如皋县,又知信州之玉山县。州守贪得不法,公逆折其所欲,守愠公,中之以事。御史劾治,媕婀不尽,守虽坐谴,犹夺公博士。公受诬以归,十二年不仕。公曰:“吾身弗用,吾岂戚戚于是哉?唯志之所存,不可偕吾身以殁也。”乃寓其志于文章,凡数万言,作时议三十篇。其略以谓“治天下先名教,次之以省事,又次之以择人。然后立制度,信赏罚,重号令,敦本以帅之,节用以持之,夷狄可以理服也,盗贼可以术消也。治道之本先定,而其末亦从而举矣。”书成,其后将如京师,抵南都,感疾薨。

  又二年,诸子举公柩葬先君之陇下。公之殁既久,而贤士大夫言时政之所宜,以及朝廷有施设措置,思所以维驭太平者,而时议之说往往行于其间。如开广学校,长养人材,分别科选,训辑民兵,责宰相以事实,窜谗臣以警奸慝,罢居丧之起复者,多如公尝所论著者。识者始谓公材能事业可相天下。公平居泊然无所事,而独积思于学,至吏治尤爽决。其为县,能使豪强自敛饬,且帅其里人不犯法。在越,屡直州守之失。在如皋,建画于州,航海以籴,活饥人数万。其来年,又力请宽逋租,民赖以安。兴学以教县人。

  宝元中,赵元昊叛,士争言兵。公曰:“《春秋》之义,先自治。吾能自治,夷狄非所忧也。自治且否,何遽言兵耶?”其论盖如此。家甚贫,葬客死之士二人,归其柩,字其孤者又一人。宰相舅有为赞善大夫,死三十年犹殡者,殡坏,公为完之,且移书宰相责使葬。公生端拱已丑,终庆历丁亥。子男七人:巩,文章驰骋欧阳诸公间,自为一家,仕至知制诰卒。牟,行谊过人,今卒;宰,亦早卒。布,事神宗皇帝,擢翰林学士,今上用为知枢密院事。肇,历中书舍人,今知海州事。

  公之曾祖讳延铎,曾祖妣罗氏。祖讳仁旺,赠尚书水部员外郎,今累赠太保。祖妣周氏,初封陈留县太君,今封国太夫人。考累赠太传,妣封国太夫人。

  公初娶周氏,今追国夫人。再娶吴氏,封国夫人。后娶朱氏,封国夫人。

  初,公之亡,家人得箧中疏藁,谓“刘向言治道在别邪正,夷狄动于外,百姓穷于下,尚未足忧也。正人不用,邪臣进,斯可忧矣。”公已葬后三十六年,临川王丞相论公平生出处学行之所至,书之于碑阴。呜呼,公其不殁矣。

  铭曰:

  公之于物,檠曲规邪。小人徂疾,君子叹嗟。
  公之于事,周通缕制。细大本末,经经纬纬。
  凡公之言,匪葩匪组。品判是非,商较今古。
  公之所志,非已惟人。险夫踬公,斯困吾民。

  有书不志,虽诎犹伸。猗考如斯,猗子若兹。
  载其令光,世永如之。孰裕厥实,孰信厥词?
  相国文公,前有铭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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