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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定大清会典


  《钦定大清会典》,一百卷

  乾隆二十九年奉敕撰。

  伏考国朝会典,初修於康熙三十三年,续修於雍正五年。至是凡三经厘定,典章弥备,条目弥详。考昔成周之制,百度分治以六官,六官统汇於周礼。圣人经世之枢要,於是乎在。虽越数千载,时势异宜,政令不能不增,法制不能不改,职守亦不能不分,难复拘限以六官,而其以官统事,以事隶官,则实万古之大经,莫能易也。故历代所传,如《唐六典》、《元典章》、《明会典》,递有损益,而宏纲巨目,不甚相远。然其书之善否,则不尽系编纂之工拙,而系乎政令之得失。盖一朝之会典,即记一朝之故事。故事之所有,不能删而不书;故事之所无,亦不能饰而虚载;故事有善有不善,亦不能有所点窜变易。如《唐六典》先颁祥瑞之名目,分为三等,以待天下之奏报。殆於上下相罔。然当时有此制,秉笔者不能不载也。又如《至正条格》中偏驳不公之令,经御题指摘者,人人咸喻其非,然亦当时有此制,秉笔者不能不载也。国多粃政,安怪书多驳文乎?至於《周礼》一经,朱子称其盛水不漏。亦其时体国经野,事事为万世开太平。故其书亦传之万世,尊为法守,非周公有所涂饰於其间也。我国家列圣相承,文谟武烈,垂裕无疆,规画既皆尽善。我皇上执两用中,随时损益,又张弛皆衷於道,增删悉合其宜。则是书之体裁精密,条理分明,足以方驾《周礼》者,实圣主鸿猷上轶丰镐也。夫岂历代规条所能望见涯涘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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