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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本音


  《诗本音》,十卷(安徽巡抚采进本)

  国朝顾炎武撰。《音学五书》之二也。

  其书主陈第诗无叶韵之说,不与吴棫《补音》争,而亦全不用棫之例。但即本经所用之音互相参考,证以他书,明古音原作是读,非由迁就,故曰“本音”。每诗皆全列经文,而注其音於句下。与今韵合者注曰“《广韵》某部”,与今韵异者即注曰“古音某”。大抵密於陈第而疏於江永。故永作《古韵标准》,驳正此书者颇多。然合者十九,不合者十一。南宋以来,随意叶读之谬论,至此始一一廓清,厥功甚巨。当以永书辅此书,不能以永书废此书也。若毛奇龄之逞博争胜,务与炎武相诘难,则文人相轻之习,益不足为定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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