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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经补韵


  《九经补韵》,一卷(两江总督采进本)

  宋杨伯岩撰。

  伯岩字彦思,号泳斋,自称代郡人。然南宋时代郡已属金,盖署郡望也。淳祐间以工部郎守衢州。周密《云烟过眼录》载伯岩家所见古器,列高克恭、胡泳之后,似入元尚在矣,宋《礼部韵略》,自景祐中丁度修定颁行,与《九经》同列学官,莫敢出入。其有增加之字,必奏请详定而后入。然所载续降六十三字、补遗六十一字,犹各於字下注明。其音义勿顺及丧制所出者,仍不得奏请入韵。故校以《广韵》、《集韵》,所遗之字颇多。

  伯岩是书,盖因官韵漏略,拟摭《九经》之字以补之。《周易》、《尚书》各一字、《毛诗》六字、《周礼》、《礼记》各三十一字、《左传》五字、《公羊传》、《孟子》各二字,凡七十九字。各注合添入某韵内或某字下,又附载音义弗顺、丧制所出者八十八字。盖当时於丧制一条,拘忌过甚。如《檀弓》“何居”之“居”本为语词,亦以为涉於凶事,不敢入韵,故附载之。然《自序》称非敢上於官以求增补,则并所列应补之字亦未行用也。

  其书考据经义,精确者颇多。惟其中如《周礼·司尊彝》“修爵”之“修”音“涤”,《礼记·聘义》“孚尹”之“孚”音“浮”之类,乃古字假借,不可施於今韵。又如《诗·泮水》之“黮”字、《周礼·占人》之“篡”字、《公羊传·成五年》之“氵不”字,乃重文别体,与韵无关。一概拟补,未免少失断限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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