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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


  §六

  拴柱子用手擦拭车窗上的雾气,感到指尖有着刺骨的寒意。

  从车窗望出去,已经看到雪。那不是混合了泥泞薄薄的一场小雪,而是整个大地变成茫茫的白。

  除了火车铁轮发出急骤而有节奏的巨响之外,令人意识到车窗外的世界一片寂静,寂静得连雪粉飘落下来,那么微弱的声音都会听得见。

  看不到一条路,看不到一条沟,除了耀眼的白还是耀眼的白。更看不见一辆车,或在郊野撒欢的大黄狗。

  偶尔看见一两个邻近铁路的屯子,弧形而略嫌平整的屋顶。上面被厚厚的雪掩盖着,四周也围了雪,连烟囱冒出的缕缕白烟也被雪色所冲淡。

  上车时拴柱子发现火车头前面有特制的雪铲,那形状像个大犁耙,向前伸展着,在火车行进时把铁轨上的雪推开,如同利剪,剪出翻滚的银白色浪花。

  “多好的一场雪。”

  拴柱子低声赞叹着,如果在家乡冬天有这末一场大雪,就不怕春旱,只要麦子收成好,高粱、谷子、豆子差一点不要紧。最贵的粮食还是麦子,可以粜了麦子籴进五谷杂粮。

  “多好的一场雪,”他忍不住大声嚷着,如同伸手捉住了小家雀的孩子:“他们不用愁着开春雨水不够了。”

  “他们不种麦子?”

  王本元悠闲的吸着香烟,神情儿比前几日好得多了,黄黄的瘦脸上,一层油光,那种浮土色灰败不见了。

  拴柱子不相信表叔的话,这么平整的田野,这么丰富的雪水。除非傻子疯子才不抓紧好时光,把麦子种下去。

  “他们不种麦子。”王本元看出拴柱子怀疑,认真的重复了一句。

  “是不是只种大豆和高粱?”拴柱子迫不及待的追问,十七岁的庄稼汉,当年辛劳,没有足够的土地可供翻弄,他狂热的珍惜着车窗外那肥美的平原。

  “也不是,”王本元弹弹烟灰:“在关东的庄稼汉,一年只种一季,麦子、高粱、大豆、稷子,从不在冬天前把麦子种下去。”

  “多懒啊。”

  “不是懒,是气候太冷。你去的地方,夏天最短,冬天最长,到秋天便开始下雪,春末夏初雪才溶化,庄稼汉下田干活时间只有几个月。”

  “几个月?”拴柱子仍旧怀疑。

  “别小看几个月的收成,大家子可以吃上两三年。”

  “关东是块宝地,表叔你怎么不开荒?”现在拴柱子明白了。

  “我,”王本元习惯的把香烟吸了一半,又在鞋底上按熄,夹在耳朵上:“我啊,天生不是这种料。”王本元说完了,薄薄的嘴唇,抿成一条弧线,不知是自嘲,还是闭紧嘴巴,不愿谈这些。

  经过十几日相处,拴柱子虽然年纪轻,却了解王本元的为人,他太爱赌、爱吃、爱乱用钱。过了今天,不管明天,这次在锦州,如果不是住在长春的王本龄汇钱来,他们无法付清店钱,和买火车票,完成最后一段路程。

  拴柱子觉得王本元不应如此好赌,但无法劝解。也不知用什么方法劝解。他见王本元赢过,兴高采烈的回来,怀中有钞票有现大洋,豪迈的叫来大盘大盘的鱼肉,和拴柱子尽情的吃,独个儿尽情的喝,喝醉了睡得像一滩泥,推喊都不会睁开眼。

  第一天他又怀着那些钞票现大洋去赌,输个净光。钱对赌徒来说如同鱼和水,没有钱,便不起劲。同样的躺在炕上,像放在热锅上的鱼,覆过去,睡不安宁,一声长一声短的叹气。

  拴柱子认为王本元除了赌钱,仍不失为一个好人,一个好长辈。对他一路照顾,从不小气。虽然那晚输掉了他全部的旅费,并没有开溜,向堂兄那里要了钱,照样的大吃大喝,买车票上路。

  想到这里,拴柱子不禁回头看了王本元一眼,王本元又在吸从耳朵上取下来的半截烟,现在拴柱子弄明白了,这个习惯也与赌博有关,当输急了或者换到一张好牌便顾不得再吸。乡下人又舍不得把半截香烟丢掉,就这样日子久了,养成了习惯。

  不知道还有多久时间才到长春,王本元曾经对他说到了长春,就留在堂兄家,不再去松花江边的郭尔罗斯前旗。那段路,他会给拴柱子买车票,送他搭乘从长春开往白城子的火车,在中途郭尔罗斯前旗下车去找表舅。

  看样子快要分手了,拴柱子渐渐有点舍不得与王本元分开。从父亲死后,没有一个中年男子如此照顾过他。拴柱子感到王本元虽然身体瘦弱,却经过不少阵仗。任何时候不急不慌,值得依赖信托。

  离家越远,越对家乡人感到亲切。虽然是七拐八弯的亲戚,经过长途跋涉,共同生活,那份情意比同处在一个屋檐下,过着无忧无虑太平岁月的亲骨肉,还来得真挚,不掺杂半点儿假。

  夜降临了。

  车厢异常宽大,乘客不像关内那么挤、车上多是关内逃荒的难民,因为交通便利车次多,车厢也挂得多,每人都有个位子,随意的半躺半坐着。

  这些离开故乡粗手大脚的男人们,每张木然的脸上都有着一双布满红丝的眼睛。几日长途下来,并不带半点睡意。眼睛直盯着乳白色的车厢顶和圆型电灯,其实他们什么也没有看见。

  男人们的心还留恋在故乡那个苦寒的家,往常这个时辰,孩子他娘一定坐在豆油灯下补衣服,把细小的针,在那乌溜溜的秀发擦点油垢,穿过补绽迭补绽的破棉衣,再用纤巧的小指钩着线一扯,几个简单的动作,带有韵致。豆油灯映着那张秀丽的脸儿,细细的眉毛,大大的眼睛,虽没搽半点胭脂粉,却代表了健康和青春气息。

  男人看呆了,思维拉得几年前那么远,是娶回家的那一晚上,羞答答见面的时候。连正眼都不敢看陌生的丈夫,在细致的动作中,装做毫不在意的样儿,为吃醉的新郎脱去长袍、鞋子、盖上被。

  就是这么几个单纯的小动作,代表数十年永久相处的情意,从这夜起她有了个依靠,有了个天。这夜男人像一匹野马,有了笼头。在人们面前,大吹大擂装着不怕老婆,回到属于两个人的房中,妻子娇嗔比鞭子还有效,男人嘻皮赖脸的笑着,全听她的。

  那就是一种说不出的爱,终日像熊熊的大火,燃烧不尽,火势风势,愈烧愈旺。虽然已成了孩子的娘,那种钻心入髓的轻怜蜜爱,仍没有变质。

  男人们的傻像,被妻子发觉了。用细小雪白的牙齿咬断了针线头,抬起小手对着傻兮兮的丈夫,轻轻的打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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