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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英国之职业指导(3)


  兹将蒲明汉执行职业指导之两种重要机关分述如左。一为青年职业介绍所;一为各校卫护委员会。

  1.中央青年职业介绍所

  中央青年职业介绍所乃由商部设立。其所长亦由商部选择富有职业指导之学识与经验者任之。此所长有出席中央卫护委员会会议之义务,其职务亦须与该会协商进行。此介绍所之重要职务如左:

  (1)登记投身自荐年在十七以下之男女儿童,以备介绍。

  (2)登记各雇主需用之位置,以备介绍相当之人材。

  (3)竭力设法,使儿童得最相宜之职业,俾对于社会作最大之贡献。

  中央青年职业介绍所与中央卫护委员会对于本城各种职业皆有极详悉之实际调查,备有极准确之报告,故指导青年之时,关于各业之内容,资格,薪金,待遇情形,前途希望,无不瞭如指掌;一方面能与青年以准确之资料,一方面能救青年之趋入歧途。

  儿童诣所自荐之时,该所职员须将其母校教务主任,校医,及其母校卫护委员会辅导员各方面关于该生之报告,存记备查。中央青年职业介绍所成立后仅十二阅月,各雇主求材者共达七千一百人,介绍得业者共四千九百〇七人。

  为青年及其家长便利计,已于中央介绍所外,于本城各重要区域设立五个介绍分所,彼此联络进行。

  2.各校卫护委员会

  蒲明汉每一初等学校,皆有一卫护委员会,亦有数校共设一卫护委员会者。此种委员会之委员,包括学校管理员,教师,及其他热心增进儿童幸福者。当儿童将行离校之三个月以前,每一委员专指导若干儿童,称为辅导员(helper)。辅导员不但与学生个人有极亲密之接近而已,且与该生家长及有关系之人有甚密切之接触,俾能洞悉内容,尽辅导之责任。

  每一委员专司指导若干儿童,不但于将离校时之数月时间负辅导之责任,须于三年内时常与所指导之儿童接触,直至三年后,儿童已能自立,然后再指导其他若干儿童。盖儿童往往于得业后,见异思迁,或不能抵抗不可免之困难,非有相当之指导与提醒,徒虚耗有用之光阴,悔已无及。即不幸而非改业不可,亦可由辅导员代为商榷,勿使茫无所从也。

  辅导员之责任,不但指导青年获得相当之职业而已,且须竭力鼓励青年及其家长,苟可勉强支持,务须多受教育,勿以浅薄根底,遽入职业界;即不得已而必须提早寻业,亦劝其设法于服务余暇,入相当之补习学校肄业,畀以上进之机。

  各校卫护委员会常招集青年家长开谈话会,商榷关于青年职业之事项,并常常招集行将离校及已离校而入职业界之青年开谈话会。此种谈话会能唤起各方面对于职业指导之注意,其无形之收效实甚大也。

  各校卫护委员会不但与青年,家长,及各校有密切之联络,且与各业之重要人物,亦有密切之联络。每逢开会之时,常请实业界巨子莅会演讲。

  辅导员每人皆各有辅导日记录小册子一本,纪录所调查关于儿童之各种状况,此种纪录不特有职业指导之价值,抑亦调查社会状况之一种重要资料也。

  (丙)爱丁堡之职业指导

  爱丁堡之职业指导事业,亦世界职业指导之甚为著名者。该处职业指导事业系由爱丁堡学部(Edinburgh School Board)主其事。一九〇八年爱丁堡学部与热心社会公益之人士及教育家特开会议,商榷职业指导计划,乃于是年设立专局,专理职业指导事宜。其执行职务之方法略如左述:

  每校学生于将行离校之数星期以前,其校长须预填卡片,详载每生之年岁,体力,能力,功课成绩,及所宜为之职务,应受何种补习教育。如有其他意见,亦须载入。此种卡片由校长汇送职业指导局(Educational Information and Employment Bureau)。一方面于学生离校之期,校中延请各家长于晚间莅校聚会,商榷职业问题,并请教育部职员或教师演讲。有家长因事未能到会者,另备通告书寄之。

  学校中有上述之办法后,男女儿童离校后亲赴职业指导局求教者甚多。此种儿童须先入该局介绍股,晤其干事,干事将其卡片(由校长交来者)印以所欲得之职业号码,交与之。此儿童乃持此卡片入该局教育股,与此股干事详谈其目的,其所欲得之职业,与其所欲得之补习教育;与此干事熟商其计划之当否。此种晤谈,当请儿童之家长参与讨论。经此讨论解决之后,乃复持卡片往介绍股,将所择之特殊职务登记,以备介绍。此种已经晤商决定之卡片与仅由校长送来之卡片分别存置,遇有相当之介绍机会,已晤商者有优先权也。

  职业介绍局一方面亦有通告致各雇主,如实业界之重要机关等,告以宗旨与办法,请其协助雇主托为介绍人材时,或用书信,或用电话。该局得消息后,即查阅所存记之卡片。另备雇主卡片,将其所托之人材与所介绍之人详记其中。此两种卡片皆由介绍股干事保存,惟教育股干事随时亦得检查耳。

  职业指导局之教育股干事与介绍股干事皆定有一定之时间,时往本城各实业机关晤见各雇主。教育股干事访问之目的,在研究职工服务之状况,作为根据,藉此改良补习学校;介绍股干事访问之目的,在使雇主深知可由该局获得最适宜之人材。

  该局陆续编印关于各业之小册子,分送各校,其所包括之要点如左:

  1.本城各种实业,商业高等专门业之名称及其著名领袖人物。

  2.各业需要人材之概况。

  3.各业所最需要之资格。

  4.各业之徒弟制度状况。

  5.初出服务者每星期之薪俸数目。

  6.最大与最小之薪俸。

  7.有否升擢之希望,其条件如何。

  8.详载各业应受之补习教育,及各业雇主之所要求。

  蒲明汉与伦敦之职业指导,于儿童既得职业后,仍时与接触,尽其指导辅助之责,称为follow-up work;此种事业,爱丁堡无之。惟爱丁堡教育部有一顾问部(Advisory Council),指示关于本城男女儿童能任之各业训练方法,及学校效率等事。尤注意劝导青年职工入相当补习学校肄业,其成绩亦可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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