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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头大如何


  我有件很痛苦的事情。我的内人是用旧式婚制娶来的,是一个极愚的人。孔子说“惟上智与下愚不移”,她简直可说是下愚了,所以她对于日常各事,件件不能料理,只有固定的极简单的事,如扫地抹桌等等还能敷衍过去,倘使要费点脑筋的,就不能担任了,甚至若有人笑骂她,亦辨不出什么滋味的,也不会想法报复的。她终朝像木鸡一样,没有商量的余地,那可以图终身合作?起初当她有神经病,曾百般疗治,终是无效,今年二十九岁了,依然这个样子。

  这种天生的愚质,实在等于有废疾的,所以我亦可怜她,明知她离婚后决不能自立,所以绝对不忍提出这二个字,免伤道德。但是我所感到的精神上的痛苦,真是一言难尽!

  纳妾是违法的,并且知识阶级的人那个愿意居于妾媵?

  不过我要请问先生,两头大的办法在现代社会情形下是可能的吗?和法律有无关碍?我要解除自己的痛苦,究竟还是怎样办法好?

  刘承恩

  答:刘君宅心的忠厚和处境的困难,都很引起我们的敬意和同情。“两头大”的办法在法律上是毫无根据的。依法律,重婚之罪只有自己的原妻可以出头控告,如原妻不愿控告,在事实上或可不生困难,但新娶的夫人在法律上的名义却要因此动摇,即在法律上不能承认为正式的夫人,若以后发生法律问题时便不免吃亏。所以刘君如有意另娶正式夫人,比较妥当的方法,是先与原妻的娘家商妥,由刘君担任原妻的生活费,或竟仍由刘君另为辟屋护养,不过要由娘家出一笔据,声明已算离婚。如此在法律上才算手续完备,以后可免发生纠葛,而刘君顾到“下愚”“内人”的心愿也仍可实践。原妻娶来时就有残废或痴呆的毛病,在法律上原可提出离婚,惟为保存感情及避免原妻苦痛起见,倘用上面所建议的和平办法,和坤宅婉商,似乎不难得到对方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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