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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立与独身


  我自从去年读了《生活》周刊后,心里尤其注意的就是“读者信箱”的顾问,我很早就想将我以后的生活问题,请先生给我解决一下。

  我是个残废人,在十二岁时因脑病将耳中听机击破了,那时我还在幼年时代,不知什么叫着苦。但是从此以后我永远成了一个与社会无知觉的人了,到了现在,我年纪已是长成十九岁,青春算已开始了,到现在才渐渐的觉着无限的痛苦。

  我在十五六岁就抱定一种独身主义。我费了好几年的仔细思量,才下这个决心。我对社会既抱悲观,我性格又很坚直而沈静,我觉得独身生活是很自由的:(一)没有家务之累;(二)没有儿女之累;(三)终身清洁。我既想抱独身主义,当然须注意将来的经济自立能力。我能刺绣,能女工,现正在用心学画。

  我五岁在平丧母,先母只生我一个,我一出世受的苦处真不少。我自先母去世后,由一位最亲的姑姑养大的。我家里人口很多,上有祖父母,叔祖,叔叔,姑姑,家父当我十一岁时续娶一位继母,后生了一位小弟弟。我自幼到现在都是过的悲境,很想在此说一说,因为恐怕有碍家父名誉,我只恨我的运命不好,无所怪人,此中无限的痛苦,姑且不说。

  严冷馨

  答:严女士是一位坚苦卓绝而有志气的贤女子,我想这是看这封信的人所感觉得到的。女子自由幸福与她的经济自立能力有密切的关系,这是很重要的事实,女士能见及此,殊可敬佩,至于自立与独身似可不必混为一谈,可分作两件事考虑。独身诚然需有自立的能力,这两方面诚然不是没有关系,但即不独身而亦具有自立的能力,仍是自己幸福的源泉,自由的保障。

  至于独身主义一层,我以为这是属于个人的问题,不能以一概论。有的人在心理上及生理上把婚姻看得极淡,觉得可有可无,很自然的独身,这于个人的心理生理尚可无害,但这是例外的,平常不大有;若因有所感触或有所困难而勉强的独身,那对于个人的心理生理实有害处。总之嫁娶是常轨,独身是例外。我以为独身不必看作什么主义,心理上生理上觉得需要而又得到相当伴侣时就嫁,否则可以从缓,再候物色,严女士也许因为自己耳聋而灰心,但耳聋是外面看不出的,比目盲好得多,况以女士之贤能,尽有得到相当爱人的机会,似乎不必悲观。这是我个人的愚见;我上面已经说过,这是纯属个人问题,我当然不能代女士决定,不过希望要顺乎自然而不要勉强。也有人对于独身主义是极端反对的,像陆费逵先生在他所著的《妇女问题杂谈》一书里(中华书局出版)就有一篇《辟独身主义》,我现在撮录几段以供参考:

  “国家之存在寄于多数人民之身;尤其是寄于优秀人民之身。女子的第一天职是为国家生,育,教未来的国民。若全国女子均畏生育而独身,则国家民族都有绝灭之忧;若优秀女子畏生育而独身,则减少优秀的未来国民……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二十五岁以前,身体尚未十分成熟,独身自无问题,且只能算迟婚,不能算独身。二十五岁以后却不然了。西洋医学家调查,二十八岁以上的独身女子大半都有病,甚至成痨瘵。中国古医学家也说:‘痨病之因非一,总缘情志不舒。所谓七情不损,五痨不成也。苟心之隐曲不伸,脾为思虑所困,则郁火内燔,荣液暗烁,阳明渐涸,冲脉乃衰,血耗风生,泛愆肌削,势必君相二火升腾,气逆奔迫而死也。俗谓之干血痨。室女,尼姑,婢女之年长者最多患之。’

  “结婚的人固不能都有幸福;但是独身的人可以说没有幸福。家庭的愉快,疾病患难的扶持,都非有配偶不行。独身女子,在年轻的时候,志高气盛,还可支持;或父母在堂,有所倚赖。年龄渐大,见人唱随之乐,不免羡妒,而身体渐弱,处境渐艰,容颜渐老,志气渐衰,没有不自叹薄命的。寡妇守节,常有年轻时贞固自守,三四十岁以后反变了的,就是这个原故。某寡妇于三十外失节,后来劝其女儿早嫁,女儿迟疑,恳切对女儿说:‘三十好过,四十难熬’。这一半是生理的关系,一半是志气盛衰的关系……

  “所以我的主张:女子到了二十岁左右,应该速择配偶,至迟二十七八岁,总要结婚。无论为国家,为本身,都应该如此。在女子未十分解放以前,是父兄的责任。为父兄者万不可泄泄沓沓,误儿女的终身,并且自受其累。没有父兄的女子应该除去佯羞态度,老老实实自己择人,更不要泄泄沓沓,自误终身,甚或丧其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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