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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议《反对今日之鸦片政策》


  《时事新报》于本月四日及五日登出马寅初先生的《反对今日之鸦片政策》一文,对鸦片公卖作极沈痛的反对,记者认为是近今最最重要的一篇文字。马先生虽以学者而从政,仍能如此不失其学者所应有的风骨,记者和他虽无一日之雅,于执笔对此文表示附议之际,愿先对马先生表示我至诚的敬意。

  他以经济学者的眼光,列举烟酒公卖及食盐官督商销的已往事实,说明“鸦片公卖之收入不可希冀,其后患将无穷”,说明“徒见贪官奸商朋比为奸,其害不可胜言”。其他关于理直气壮的精语,尤句句与国民的心理相应,而为党国当道所应闻而愧怍,力谋悬崖勒马,勿为民族千万世的罪人。我现在请撮述其中沈痛语之尤足感人者,与全国国民再三诵之。

  “自今日始,凡吸鸦片者,只须向官家缴费便可以自由吸烟……党国道德之堕落一至于此,夫复何言!”

  “主张公卖者以为鸦片收入归公,政府可以增一财源……堂堂政府岂可与流氓争利?倘鸦片收入可以归公,则娼妓卖淫收入亦可以归公矣……直谓之道德总破产可也。”

  “吾言至此,不欲多言,只知遵奉总理拒毒遗训,对于公卖反对到底,尤望革命同志群起而反对之。不然,革命失其意义,而党国伟大事业,不免断送于一二丧心病狂者之手矣。”

  马先生所言可谓针针见血,应为全国国民所“附议”。“贩运之辈,目的全在谋利,违法害人,在所不顾,买通官吏,厚相贿赂,以致法令失败,此年来最显著之情形也”(亦马先生文中语),烟贩与贪官污吏之“目的全在谋利,违法害人,在所不顾”,政府正应设法禁止,今乃取而代之,不惜以全民族生命为牺牲,“民生”“民族”之谓何?扪心自问,何以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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