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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在广州召开国民党第二届代表大会


  ——在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帅府园会议上的发言(节录)(一九二五年四月上旬)

  (李痛陈不能在北京开会之理由),谓:(国民)党在北京缺乏武力,不能令党员绝对服从命令,而北京又处军阀及帝国主义威力之下,不能自由行动。[1]

  《晨报》

  1925年4月8日

  【注释】

  [1]据《晨报》报导:出席会议的委员1 1人。对国民党召开第二届代表大会的地址问题“争辩甚烈”。邓家彦、谢持、石青阳、茅祖权等国民党右派主张在北京开会,李大钊、于树德、王法勤、丁维汾等主张在广州开会。表决结果,1 1名中执委主张在广州开会者5人,反对者5人,会议主持人于右任未表态,未能通过决议。“后来迳由胡汉民以大元帅及代总理命令,召集在广州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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