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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吐温


  在任何情况下,要把我所谓的《美国味》阐述清楚,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现在篇幅有限,所以简直根本不可能做到这一点。所谓文学的特色,是指能将一部作品与另一部可能是其他国家的作品加以区别的地方,这种区别是由于作品产生的环境不同而形成的。马克·吐温就是一位道地的美国味十足的作家。他的《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既有丰富的内容,又有独特的风味。这本书的成就,远超过他的其他作品。这是一本不折不扣的杰作。

  有一个时期,大家把马克·吐温看作一位幽默作家。学者们对当代的幽默,多半有一点侧目而视。不过在他身后,马克·吐温终于被公认为美国最伟大的作家。所以,对于他的作品,我不需要多说什么。我只想指出一个事实,那就是当马克·吐温正而八经地写作时,他写出来的只是一些平淡无奇的东西(例如《密西西比河上》),而在他写作《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的时候,只想到要把他那位不朽的主人公介绍给大家,反而写出了一部杰作。我想,这本书对某些最优秀、最有特色的美国作家不无影响。马克·吐温给了他们一个启发,无需从十七、十八世纪的英国作家们那里寻找文学语言,只需从当代同胞们的谈话中去发掘就行了。不过,只有傻瓜才会以为书里的哈克贝里·费恩所说的话,就是从现实生活中照搬来的。绝没有一个失学的小孩子平时讲话会使用如此简洁的句子,而且把形容词运用得这么恰当。或许马克·吐温在写这本口语化的第一人称小说时,并没有把它当作一部严肃的文学作品。所以他选择了一种写作技巧,使读者们觉得,书里那个小主人公使用的语言十分真实。这样一来,马克·吐温终于使美国文学摆脱了长期以来束缚着它的枷锁。《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有惊人的变化多端的新奇构思,充满了热情与活力,在大名鼎鼎的所谓歹徒小说的传统中,足可与另外两部杰作并列而无愧,那就是《吉尔·布拉斯》和《弃婴托姆·琼斯的故事》。实际上,要是马克·吐温不要突发奇想,把那时候讨人厌的小傻瓜汤姆·索耶带进来,以致破坏了全书的最后几章,那么这本书就更加无懈可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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