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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桑


  现在让我们赶快进入十九世纪。这里有三位杰出人物:赫尔曼·梅尔维尔、华特·惠特曼和爱德格·爱伦·坡。如果一定要我选出三位天才的美国作家,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这三个人。但是此刻我不想去谈这三位作家。因为,我最感兴趣的是美国风味,我想,读者最感兴趣的也是这点。所以,我不打算按编年次序叙述。我只准备提出那些可读性强的书籍。任何人要是没有读过这些书,是个极大的损失。读过这些书的人,一定会既觉得愉快,又有所收获。

  然而,我应当承认,近来我重读了霍桑的《红字》,得到的快乐和益处都很有限。最近四十年来,美国至少出现了六位比霍桑优秀得多的作家。仅仅由于偏见,以及由于他们和我们生活在同一时代,才使我们无视于他们的存在。不过,《红字》毕竟是一部名著,略为读过一些书的美国人,都不会漏掉这本书。但对我而言,倒是那篇题为《税关》的序文比故事本身更有趣,因为它写得生动、明快、幽默。

  一本小说要吸引读者,必须让人觉得它十分可信。书中人物的举止行动若是违反常识,作者便失去了掌握读者的力量。霍桑的这篇小说,一开头就碰到一个难题。女主角海斯特·白兰明明有搬到任何地方的自由,她为什么偏偏决定留在她的耻辱已被揭露的地方。她在那里生活,实在难以忍受。作者安排的理由,是她对亚瑟·狄姆斯台尔的爱情。她爱得如此深沉,以致宁愿继续留在他任职的地方,而不顾自己会遭到莫大的屈辱。但是霍桑还疏忽了一点,她为什么不跑到一个偏远的地方去秘密生下孩子呢?这真叫人想不通。既然后来他们可以乘船私奔到欧洲去,那么孩子降生之前,情况紧急,他们为什么不采用这个方法逃避世人的谴责呢?霍桑缺乏创造活生生人物的天赋。他笔下的那个当丈夫的,只是含有恶意的一个肉团,而不是一个活人。女主角只是一座精美的雕像。至于那个可敬的牧师先生,在决心与他所爱的人私奔以后,焦急地想知道他们要搭乘的那条船的启航时间,这时候他才开始有了生命。

  我推荐你们读《红字》,不是因为它的故事,而是因为它的文辞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霍桑从十八世纪的大作家们那里学得了许多东西,从而形成了自己的风格。他有构造精妙句子的特殊才能。他能写出一句长达半页的句子,由许多从属句构成,而且这些句子念起来音调铿锵,节奏均衡。他能写得富丽堂皇而繁复多变。他的散文丰富多彩,既不单调也不夸张。他的隐喻往往意味深长,直喻则十分贴切。总之,霍桑的文章体现了尊严与明快的结合,既悦目又悦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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