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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九


  伦纳德·厄普姜从未写出过这么好的文章。这篇文章堪称富有风韵、文雅和怜悯的奇作。在文章中间,他不时引用了克朗肖写得最好的诗句,因此,当克朗肖诗集出版时,诗集的灵魂早已被抽去了,但是他却把自己的观点发挥得淋漓尽致。就这样,他成了一名引人瞩目的评论家。以前他看上去似乎有些傲气,但是,这篇文章里却充满了暖人心扉的人情味,使人读来趣味隽永,爱不释手。

  〖八十六〗

  转眼间,春天到了。外科门诊部的敷裹工作一结束,菲利普便上住院部当助手。这项工作要延续半年之久。每天上午,助手都得同住院医生一道去查巡病房,先是男病房,然后是女病房。他得登录病情,替病人体检,接着便同护士们在一起消磨时光。每周两个下午,值班医师带领几名助手查巡病房,研究病情,给助手们传授医疗知识。这里可不像门诊部,工作显得平淡、单调,同实际挂得不紧。尽管如此,菲利普还是学到了不少东西。他同病人们相处得很融洽,看到病人们张着笑脸欢迎他去护理他们,颇有点沾沾自喜哩。其实,他对病人的痛痒也不见得有多深的同情,不过他很喜欢他们,在人前从不摆架子。因此,他比其他几位助手要得人心。菲利普性情和顺,待人厚道,言语暖人心窝。正如每一个同医院有关系的人一样,菲利普也发觉男病人比女病人要容易相处些。女病人动辄发牢骚,脾气坏透了。她们常常言词刻薄地抱怨疲于奔命的护士们,责怪护士对她们照顾不周。她们一个个都是令人头痛的、没心没肝的臭婆娘。

  菲利普真够幸运的,没隔多久就交上了一位朋友。一天上午,住院医生把一位新来的男病人交给了菲利普。菲利普坐在床沿上,着手往病历卡里记载病人的病情细节。在看病历卡的当儿,菲利普发觉这位病人是位新闻记者,名字叫索普·阿特尔涅,年纪四十八,这倒是位并不常见的住院病人。该病人的黄疸病突然发作,而且来势还很猛。鉴于病状不明显,似有必要作进一步观察,就被送进病房里来了。菲利普出于职业需要,用一种悦耳动听的、富有教养的语调问了一连串问题,病人都一一作了回答。索普·阿特尔涅躺在床上,因此一下子很难断定他是高是矮。不过那小小的脑袋和一双小手表明他个儿中等偏矮。菲利普有种观察别人的手的习惯,而眼下阿特尔涅的那双手使他看了感到十分惊奇:一双纤小的手,细长、尖削的手指顶端长着秀美的玫瑰色指甲,皮肤很细腻,要不是身患黄疸病的缘故,肤色定是白得出奇。阿特尔涅把手放在被子上面,其中一只手稍稍张着,而无名指和中指并拢着,一边在跟菲利普说着话,一边似乎还颇得意地端详着他的手指呢。菲利普忽闪着晶莹发亮的眼睛,扫视了一下对方的脸盘。尽管脸色苍黄,但仍不失为一张生动的脸。眸子蓝蓝的,鼻子显眼地凸露着,鼻尖呈钩状,虽说样子有点吓人,倒也不难看。一小撮花白胡须翘翘的。脑顶心秃得很厉害。不过他原来显然长着一头浓密的鬈发,还挺秀气的哩。眼下他还蓄着长发。

  “我想你是当记者的,”菲利普开腔说。“你为哪家报纸撰稿呀?”

  “不管哪家报纸,我都给他们写稿。没有一家报纸打开来看不到我的文章的。”

  此时床边就有一张报纸,阿特尔涅伸手指了指报纸上的广告。只见报上用大号铅字赫然印着那家菲利普熟悉的公司的名称:莱恩-赛特笠公司位于伦敦里根林大街。下面紧接着是司空见惯的广告:拖延就是偷盗时间。字体虽比上面的略小些,但也够突兀显眼的了。接下去是一个问题,因其问得合情合理,故显得触目惊心:为什么不今天就订货?接着又用大号字体重复了“为什么不呢?”这五个大字,字字犹如一把把榔头,在敲击着时间偷盗者的良心。下面是几行大字:以高得惊人的价格从世界各主要市场购进千万副手套。宇内几家最可靠的制造商出产的千万双长统袜大减价。广告最后又重复了“为什么不今天就订货?”这个问题,不过,这次字体写得就像竞技场中的武士用的臂铠似的。

  “我是莱恩-赛特笠公司的新闻代理人。”阿特尔涅在作自我介绍的当儿,还挥了挥他那漂亮的手。

  菲利普接着问些普普通通的问题,其中有些不过是些日常琐事,而有些则是精心设计的,巧妙地诱使这位病人吐出他或许不想披露的事情来。

  “你到过外国吗?”菲利普问道。

  “曾在西班牙待过十一年。”

  “在那儿干啥来着?”

  “在托莱多的英国水利公司当秘书。”

  此时,菲利普想起克拉顿也曾在托莱多待过几个月。听了这位记者的答话,菲利普怀着更浓的兴趣注视着他。但是,他又感到自己如此情感毕露很不合适,因为作为医院的一名职员,他有必要同住院病人保持一定距离。于是,他给阿特尔涅检查完毕后,便走向别的病床。

  索普·阿特尔涅的病情并不严重,虽说肤色还是很黄,但他很快就感觉好多了。他之所以还卧床不起,是因为医生认为某些反应趋于正常之前,他还得接受观察。一天,菲利普走进病房时,发现阿特尔涅手里拿着支铅笔,正在看书。菲利普走到他的床前时,他突然啪地合上书本。

  “我可以看看你读的书吗?”菲利普问道,他这个人一瞧见书不翻阅一下是不会罢休的。

  菲利普拿起那本书,发觉是册西班牙诗集,都是圣胡安·德拉克鲁斯写的。在他翻开诗集的当儿,一张纸片从书里掉了出来。菲利普拾起一看,原来纸上写着一首诗呢。

  〔注①:西班牙神话作家、抒情诗人。〕

  “你总不能说你这是藉做诗来消闲吧?对一位住院病人来说,做这种事是最不合适的。”

  “我这是试着搞些诗歌翻译。你懂西班牙语吗?”

  “不懂。”

  “嗯,有关圣胡安·德拉克鲁斯的事儿,你都知道啰,对不?”

  “我真的一无所知。”

  “他是西班牙的神秘人物之一,也是西班牙出类拔萃的诗人之一。我认为把他的诗译成英语倒挺有意思的。”

  “我拜读一下你的译搞好吗?”

  “译稿还很粗糙。”阿特尔涅嘴上这么说,可他的手还是把译稿递到了菲利普的面前,其动作之快,正表明他巴不得菲利普一读呢。

  译稿是用铅笔写的,字体清秀,但很古怪,像是一堆黑体活字,难以辨认。

  “你把字写成这样,是不是要花很多时间呀?你的字漂亮极了。”

  “我不明白为什么不应该把字写得漂亮些呢?”

  菲利普读着阿特尔涅译的第一首诗:

  夜深了,
  月色正朦胧;
  心田欲火熊熊,
  喔,幸福的心情难以形容!
  趁一家人睡意正浓,
  我悄然向前步履匆匆……

  菲利普闪烁着好奇的目光打量着索普·阿特尔涅。他说不清自己在他面前是有点儿羞怯呢,还是被他深深吸引住了。蓦地,他觉悟到自己的态度一直有些儿傲慢。当想到阿特尔涅可能觉得他可笑时,菲利普不觉脸上一阵发臊。

  “你的名字起得真特别,”菲利普终于开腔说话了,不过总得找些话聊聊呀。

  “阿特尔涅这个姓在约克郡可是个极为古老的名门望族的姓氏。我一家之长出去巡视他的家产,一度要骑上整整一天的马,可后来家道中落,一蹶不振。钱都在放浪的女人身上和赛马赌博上头挥霍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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