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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


  “我喜欢波昂;在那边待了一年。我在波昂大学一位教授的家里租了一间房间;教授已经亡故,他的遗孀收容了两个房客;两个女儿都已经达到中年,做饭和家事都由她们担当。她们的另一个房客是法国人,开头我有点失望,因为我只想说德国话,别国话都不想讲;可是他是阿尔萨斯人,德国话即使讲得不比他的法国话更流利,至少吐音比他的法语准确。他穿得像个牧师;几天之后,我才知道他是个黑衣教士,这使我有点意想不到。他是经修道院批准到大学图书馆来做研究工作的,是一个饱学之士,但是,外表看上去和我心目中的僧侣并没有两样。身材又高又大,赭黄色头发,碧蓝的一双眼睛,红红的圆脸。人很怯生拘谨,看上去不大想跟我多搭讪,可是,礼貌相当周到,在餐桌上谈话时始终客客气气;我只在吃饭时见到他;午饭一吃完,他就回图书馆工作;吃完晚饭,我留在客厅里和那个不洗餐具的女儿谈话,练习德语,他总是回自己的屋子。

  “有一天下午,那至少已经在我迁来一个月之后,他问我愿不愿意和他散一回步。这有点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他说他能够指给我看邻近的一些地方,而这些地方敢说单靠我一个人是不会发现的。我相当能够走路,可是,他随时都能击败我。这第一次散步,我们一定足足走了有十五英里远。他问我来波昂干什么,我说来学德文,并且想熟悉一下德国文学。他很有谈吐,说他愿意尽量帮助我。这次以后,我们每星期总要出去散步两三次。我发现他教哲学已有好些年。在巴黎时,我读过一些哲学,斯宾诺莎啊,柏拉图啊,笛卡儿啊,但是,德国的那些大哲学家都没有读过,听他谈论这些哲学家正是求之不得。有一天,我们作了一次短途旅行,越过莱茵河,坐在一家卖啤酒的园子里喝啤酒,他问我是不是新教徒。

  “‘想来是的,’我说。

  “他迅速扫了我一眼,我觉得他的眼睛里闪出一丝笑意。他开始谈论埃斯库罗斯〔注:公元前五世纪,古希腊三大悲剧家之一。〕起来;你知道,我学过希腊文;他对这些伟大的悲剧家之熟悉,我简直无法望其项背。听他谈很给人启发。我不懂得他为什么忽然问我这个问题。我的保护人纳尔逊叔叔是一个不可知论者,但是,他经常去做礼拜,因为他的病家指望他这样;他送我上主日学校,也是为了同样理由。我们的帮佣马莎是一个顽固的浸礼会教徒;我做小孩时,她时常告诉我地狱里的烈火,有罪的人将要永远在地狱里受苦,以此来吓唬我。村子里某些人,她为了这种或那种原因,要给他们惩罚,就形容给我听,他们在地狱里将要受的各种苦难,自己觉得十分开心。

  “到了冬天,我和恩夏姆神父已经混得很熟了。我觉得,他是个相当了不起的人。我从来没有看见他着恼过。人平和忠厚,比我可能指望的还要胸襟开阔,而且极其宽容。他学识渊博,而且肯定知道我什么都不懂,但谈起话来,往往把我当作好像和他一样有学问。对待我非常耐心,彷佛除掉帮助我之外,别无所求。有一天,我不知道什么缘故,患了腰痛,我的房东太太葛拉保夫人给了我热水袋,坚决要我睡上床。恩夏姆神父听说我病倒了,晚饭后,来到我的房间。我除掉腰痛得很厉害以外,人还是好好的。你懂得书呆子的为人,他们对书总要弄个明白;我把手里看的书放下时,他就拿了起来看看书名。那是一本讲梅斯特·艾克哈特的书,我在城里一家书铺里买到的。他问我为什么看这种书,我告诉他,我曾经涉猎过相当一部分有关神秘主义的书,并且和他谈到考斯第以及他怎样引起我对神秘主义的兴趣的。他用那双碧蓝蓝的眼睛打量着我,眼睛里有一种神情只能形容为爱惜。我感到他觉得我相当可笑,但是,同时对我的钟爱并不因此而有所减弱。反正我从来就不在乎人家认为我有点像傻瓜。

  “你在这种书里面想寻些什么?’他问我。

  “‘我要是知道的话,’我答,‘至少就会去寻它了。’

  “‘你可记得我曾经问过你是不是新教徒?你说想来是的。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就是这样长大的,’我说。

  “‘你相信上帝吗?’他问。

  “我不喜欢人问我这些个人问题,所以首先想到的是告诉他,说这不关他的事。可是,他的脸色非常和善,使我感到没法顶撞他。我不知道说些什么;我不想回答相信,也不想回答不相信。也许是我的腰痛要说话,也许是他对我的某种影响。反正我和他谈了自己的经历。”

  拉里迟疑了一下。当他继续说下去时,我知道他讲话的并不是对着我,而是对着那个黑衣教士。他已经把我忘却。我不懂得是什么时间因素抑是地点因素使他违反自己的沉默性格,不经我敦促,就把他长期讳莫如深的事情讲了出来。

  “鲍勃·纳尔逊叔叔很民主,他送我进的是麻汾中学。只是因为路易莎·布雷德利伯母跟他唠叨个不停,到了我十四岁时,他才让我进圣保罗中学。我不论功课或者体育都不怎么行,只是还对付得过去。我认为我是个完全正常的男孩子。我对飞行特别迷。那时候,飞行还处在早期,鲍勃叔叔对飞行和我一样兴奋。他认识几个飞行员;当我说想要学飞行时,他就说愿意给我想办法。我年纪虽小,个子却长得高,十六岁就完全可以充十八岁。鲍勃叔叔叮嘱我务必保守秘密,因为他晓得人家知道他让我飞行全都会臭骂得他要死。可是,事实上,就是他帮助我溜到加拿大,并且给我一封介绍信去见他的一位熟人的。结果是,到了十七岁时,我已经在法国当飞行员了。

  “当时我们飞的全是非常蹩脚的飞机;你每次上天等于拿性命打赌。飞行的高度,按照今天的标准,是荒唐透顶的,但是,我们全不懂得,反而认为了不起。我真爱飞行啊。我没法形容飞行时心里的感受,只觉得自己又得意又快乐。在天上,飞得高高的,觉得自己成了某种伟大而美丽的东西的一部分。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只知道到了两千英尺以上,我不再是先前那样孤零零的一个人,而是有所属了。这话听上去可能很愚蠢,但是,我实在说不清楚。当我飞到云层以上,看见那些云就像大群绵羊似的在我脚下,我的感受就像和无限合为一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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