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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


  “是谁?”

  “我知道了您是谁之后,马上就会告诉您,您知道,在这个地区,您无论多么谨慎都不为过,你遇到坏人比遇到好人的次数多。”

  他扫了拉特勒及其手下一眼,然后友好地说:

  “顺便说一句,一个人是否值得信赖,一眼就能看出来,我听到了你们谈话的最后一部分,大概知道这儿是怎么回事。”

  “我们是测绘人员,先生,”我向他解释道,“一个总工程师,四个测绘员,三个侦察员,还有十二个负责保护我们的牛仔。”

  “哼,说到保护,您似乎是个不需要保护的人。这么说你们是测绘员喽?你们在这儿工作?”

  “是的。”

  “你们测量什么?”

  “一条铁路。”

  “要从这里穿过的铁路?”

  “是的。”

  “你们买下了这个地区?”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目光变得锐利起来,他的脸也变得庄重了。他问得理直气壮,我只好对他的质问做出正面回答。

  “我是受了委托来参与测绘工作的,我只做这件事,不关心其它的事情。”

  “哼,是啊!可我想,您还是知道您在干什么。您脚下的这片土地属于印第安人,而且是美斯卡莱罗部落的阿帕奇人。我敢肯定,他们既不曾卖这片地,也不曾以任何方式把它转让给别人。”

  “这与您有什么相干?”拉特勒冲他喊道。“别插手别人的事,管您自己的事去吧!“

  “我正在这样做,因为我是美斯卡莱罗的一员。”

  “您?别闹笑话了!谁要是看不出您是个白人,那他一定是瞎了。”

  “可您错了!您不该以我的肤色,而该以我的名字为准,我名叫克雷基·佩特拉。”

  这个名字在我当时还不懂的阿帕奇语中,意思相当于“白人父亲”。拉特勒像是听说过这个名字,因为他在含讥带讽的惊奇之中后退了一步。

  “啊,克雷基·佩特拉,有名的阿帕奇人的老师!您是个驼子,这真遗憾!您恐怕很难叫那些红皮肤的讨厌鬼不笑话您吧。”

  “哦,这没关系,先生!我已经习惯于被讨厌鬼嘲笑,因为明事理的人是不会这样做的。既然我知道了你们是什么人,你们在这儿搞什么名堂,我也可以告诉你们我的同伴是谁了,最好是我指给你们看。”

  他向林子里喊了一个我听不懂的印第安词儿,紧接着就出现了两个有趣至极的形体,缓慢庄重地向我们走来,他们是印第安人,而且一眼就能看出是父子俩。

  年纪大的一个身材中等偏高,而且十分健壮。他的举止委实尊贵,从他的动作中可以推断出他身体非常灵活。他严肃的脸孔纯粹是印第安人的模样,但不像大多数红种人那样轮廓分明,有棱有角的。他的目光显得安详,几近柔和,流露着他内在的从容、镇静,这神情一定使他地位优越。他没戴帽子,深色头发向上扎成头盔一般的冠状,上面插着一根鹰的羽毛,这象征着酋长的尊严。他的穿着包括鹿皮鞋、带流苏的绑腿和一件皮猎装,一切都做得简朴、耐用。腰带上别着一把刀,旁边还挂着许多小囊,装有一个人在西部用得着的一切小物件,药囊用一根细绳儿系着,挂在脖子上,旁边是和平烟斗(象征和平的烟斗。北美印第安人风俗,相互传吸烟斗,表示讲和),烟袋锅是用陶雕成的。他手持一杆双筒枪,其木制部分密密地钉着银钉,他儿子日后正是以“银枪”这个名字使这支枪闻名遐迩的。

  那个年轻人的装束与他父亲一模一样,只是装饰得多些。他的皮鞋饰有豪猪鬃毛,绑腿和猎装上缝着精巧的红色刺绣。他也把药囊挂在脖子上,外加和平烟斗。他带的武器也和他父亲一样,是一把刀和一支双筒枪。他也不戴帽子,头发向上束成头盔似的冠,其间还编入了一条响尾蛇的蛇皮,但是没有羽毛装饰。他的头发长长地披在背上,有些女士肯定会羡慕他这闪着蓝光的漂亮装饰的。他的面孔比他父亲还显得高贵,颜色是浅棕,带点儿古铜色。根据我的猜测和后来了解到的,他同我年纪相仿。那天我是第一次见到他,可他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感觉到他是个好人,而且天资聪慧异常。我们用审视的目光久久地互相打量,随后我觉得他那双严肃的仿佛闪着丝绒一般细腻光泽的深色眼睛里,瞬息之间亮起一道友好的光环,就像太阳透过云隙,向大地送去的问候。

  “这就是我的朋友和同伴,”克雷基·佩特拉说,先指指父亲,又指指儿子,这是“好太阳”,美斯卡莱罗人的大酋长,并且也被其他阿帕奇部落尊为酋长。这位是他的儿子温内图,他年纪虽轻,可创下的英勇业绩,已经超过了五个老战士一辈子创下的业绩,只要是草原和岩山延伸的地方,他肯定会声名远扬。”

  这听起来像是夸夸其谈,但事实证明这并不过分。拉特勒讥讽地笑起来。

  “这么年轻的一个家伙子下那么大的事?我说‘干下’,因为他干的,无非是偷鸡摸狗、行骗抢劫之类的勾当罢了。谁不知道,红种人都能偷会抢。”

  这是严重的侮辱,三个陌生人,就好像不曾听见似的。他们走到灰熊旁边。克雷基·佩特拉弯下身去仔细查看。

  “熊是被刀刺死的,不是被子弹打死的。”他转头对我说。

  他暗中听到了我和拉特勒的争执,这会儿要向我表明我是对的。

  “真是臭味相投,”拉特勒反驳道,“一个驼背老师,哪儿会懂什么猎熊!等我们把熊皮剥下来,就能清楚地看到哪个是致命伤。我可决不容忍一个‘青角’骗走我该得到的。”

  这时温内图也弯下身子去,碰了碰熊。然后重新直起身来,问我:

  “是谁用刀袭击了这家伙?”

  他说一口纯正的英语。

  “是我。”我回答。

  “你为什么不开枪打它?”

  “因为我没带枪。”

  “地上有枪!”

  “那不是我的。拿枪的人,把子弹胡乱放完之后,扔下枪就爬到树上去了。”

  “我们踩着熊迹来的时候,听到一声恐惧的大叫,那是在哪儿?”

  “就在这儿。”

  “唔!松鼠和臭鼬在有敌人靠近时,才会逃上树,人应该战斗,因为勇敢的人被赋予了力量,能战胜哪怕是最强大的猛兽。你如此勇敢,为什么会被称为‘青角’呢?”

  “因为我是第一次来西部,在这儿时间还很短。”

  “白人真是奇怪。一个敢于用一把刀子和可怕的灰熊较量的年轻人被骂成是‘青角’,而那些吓得爬到树上去,呆在那儿大嚷大叫的人,倒可以自认为是有本事的牛仔。还是红种人更公正,在他们那儿,勇敢者永远不会被看作弱者,弱者也永远不会被当成勇敢者。”

  “我儿子说得对。”他父亲赞同道。“这个勇敢的年轻人不再是个‘青角’了,谁要是能用这种方式打死一头灰熊,那么匆庸置疑,他是个英雄。如果他还去救那些逃到树上去的人,他就该得到感谢,而不是挨骂。我们到外面去看看白人来这儿干什么。”

  我白肤色的同伴们与这些遭他们蔑视的红种印第安人相比,二者的差距是多么巨大啊!红种人公正的意识驱使他们站在我一边,他们只有三个人,如果与我们这儿的牛仔们为敌,就等于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可他们却似乎并不顾及这个。他们骄傲地从我们身边经过,缓缓走出灌木丛。我们在后面跟着。“好太阳”看见了插在地上的标杆,他回头转向我:

  “这儿在搞些什么?白人们要丈量这块地吗?”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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