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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


  丽贝卡的姿色,哪伯让约翰亲王这么一位精明的鉴赏家来评判,确实也可以与英国最自豪的美女媲美。她的身材优美匀称,那套东方服饰按照她本族妇女的方式穿在身上,更使她增色不少。她的黄绸头巾与她略显黝黑的皮肤正好相称。她那对明亮的眼睛,那两条弯弯的娥眉,那高高的鼻梁,那珍珠般洁白的牙齿,那一头乌油油的鬈发——它们像一串串形态各异的螺旋形发辫,从头顶滚滚而下,披在可爱的头颈上,披在色彩绚丽的波斯绸外衣所露出的胸前,也披在这件紫色外衣上那些像真花一样鲜艳的花朵上——总之,这一切构成了一幅悦目的图画,使她显得那么可爱,哪怕她周围最美丽的少女也无法与她相比。

  确实,她由于热,把罩在外面的那件坎肩上从领口到腰部的一排镶珍珠的金钮扣,解开了上面三颗,这才扩大了我们前面提到的那种效果。那串钻石项链和项链上那些十分珍贵的挂件,也因为这样才变得更加显目。一根鸵鸟翎毛,用一只镶宝石的搭扣别在头巾上,成了美丽的犹太姑娘的另一与众不同之处,这遭到了坐在上面的那些傲慢的夫人的讥刺和嘲笑,但是她们装得瞧不起这些装饰品,心里却羡慕不已。

  “我可以凭亚伯拉罕的秃头起誓,”约翰亲王说道,“那个犹太小妞儿生得天姿国色,一定就是害得古往今来那位最聪明的国王①神魂颠倒的美人的化身!艾默长老,你说怎么样?我可以凭那个大智大慧的国王的神殿,也就是我那位自作聪明的弟兄理查终于未能攻占的圣殿起誓,她便是《雅歌》中的那个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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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指以色列国王所罗门,《圣经》中把他说成最聪明的国王,耶路撒冷的圣殿便是他所建。据说他还善于写诗,《圣经》冲的《雅歌》即他所写。《雅歌》是新郎新娘互相唱和的情歌集,那位新娘自称“我是沙仑的玫瑰花,谷中的百合花”(见《雅歌》第2章)。

  “也就是沙仑的玫瑰花和谷中的百合花,”长老答道,声音有些不太自然,“但是殿下不可忘记,她仍然只是一个犹太小妞儿。”

  “啊!”约翰亲王又道,没有理睬他,“我那位不义的财神爷也在那儿,这个马克①侯爵,这个金圆男爵正跟不名一文的穷光蛋争位子呢,这些人穿得破破烂烂,袋子里没一个子儿,魔鬼自然不怕他们,要跟他们纠缠。好啦,看在神圣的马克份上,我的供给大臣和他可爱的女儿,应该在看台上占有一席位置!以撒,她是谁?你像挟你的珠宝匣子那样挟在你胳臂下的那个东方仙女,她是你的妻子还是你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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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当时在英国和欧洲通行的一种货币单位。

  “禀告殿下,她是我的女儿丽贝卡,”以撤回答,把腰弯得低低的;尽管亲王的问话在客气中,也包含着同样多的调笑,他一点也不觉得刺耳。

  “你是个更聪明的人,”约翰说,一边哈哈大笑,那些趋炎附势的随员赶紧响应,也跟着他笑个不住。“但不论是女儿或妻子,凭她的美貌和你的钱财,她理应得到优待。坐在上面的是谁?”他继续道,向看台上打量了一下。“那些撒克逊乡巴佬大模大样的,好不自在!去他们的!叫他们靠拢一些,给我们的高利贷伯爵和他可爱的女儿让个位子。我得叫这些乡巴佬明白,有权坐在犹太会堂里的人,也有权与他们一起占有这些体面的席位、”

  这些盛气凌人、毫不客气的话是针对看台上的人说的,当时坐在那里的便是撒克逊人塞德里克一家和科宁斯堡的阿特尔斯坦一家,后者是他志同道合的亲戚,从血统上看,也是英国最后几代撒克逊国王的后裔,在北方深得一切撒克逊人的尊敬。但是这个古老王室所固有的一切缺点,也与它的血统一起传给了阿特尔斯坦。他相貌清秀,身体魁梧强壮,正处在盛年时期;然而脸上表情呆板,目光迟钝,神色消沉,举止行动都显得没有朝气,萎靡不振,犹豫不决,他的祖先的一个诨号正可用在他的身上①,因此一般人都称他优柔寡断的阿特尔斯坦。他的亲族很多,他们都像塞德里克一样热烈拥护他,认为他的懒散并非由于缺乏勇气,只是由于缺乏决断。还有些人认为,先天遗传的酗酒恶习,使他本来不太灵敏的头脑变得更加迟缓了,他所保留的那一点无所作为的胆量和温厚随和的天性,只是他性格中的糟粕,这种性格本来也许是应该得到赞扬的,可惜的只是在长期纵饮无度的过程中,一切难能可贵的部分都消失殆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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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指英国盎格鲁一撒克逊王朝的一个国王埃塞尔莱德二世,公元979—1016年在位。他在丹麦人的入侵中表现得软弱无力,屡战屡败,因此被冠以“优柔寡断”的诨名。

  约翰亲王便是对着我们所描写的这个人,发出他专横的命令,要他给以撒和丽贝卡让位的。这个命令来得这么粗暴,这么不合时宜,把阿特尔斯坦弄糊涂了,他不想照办,又迟疑不决,不知该怎么对付,只得祭起“消极抵制”的法宝跟约翰周旋;他坐在那儿一动不动,既不服从也不反抗,只是瞪起了一对灰色大眼睛望着亲王,那副惊讶的神色叫人觉得啼笑皆非。然而暴躁的约翰却不想一笑置之。

  “这只撒克逊猪莫非在睡觉,或者不把我放在眼里,”他说。“德布拉西,用你的长枪刺他一下。”这是对他身旁一个骑士说的,这骑士是一支所谓“自由部队”,也就是不属于任何国家,只要谁出钱就给谁卖命的雇佣兵部队的队长。约翰亲王的随员中响起了一阵窃窃私语声,但是德布拉西的职业使他毫不犹豫,当即举起长枪,向比武场和看台之间的空中刺去,也许,在优柔寡断的阿特尔斯坦恢复清醒的头脑,明白是怎么回事,抽回身子以前,那武器便可到达他身上,完成亲王的命令,可是塞德里克不像他的同伴那么迟疑不决,顿时以闪电的速度拨出身边佩带的短剑,猛然一击,把那支长枪的枪头砍掉了。

  血涌上了约翰亲王的脸。他发出了怒不可遏的咒骂,正要下令作出同样粗暴的反应,这时不仅簇拥在他身边的随员提醒他要保持冷静,群众也对塞德里克的果断行动大声喝彩,以致欢声雷动,转移了亲王的注意力。他怒冲冲地转动着眼睛,似乎想寻找一只可以供他出气的、没有反抗能力的替罪羊;他正好发现了我们提到过的那个弓箭手的坚定目光,这人似乎根本不把亲王的横眉竖目放在眼里,坚持要把喝彩进行到底;于是亲王要他解释,他这么大声嚷嚷是何道理。

  “我看到射出的好箭,使出的好剑术,总要喝几声彩,”自耕农回答道。

  “是这样吗?”亲王又问。“这么说来,你也射得一手好箭啦?”

  “凡是在猎手的射程以内,他能射中的目标,我也能射中,”庄户人回答。

  “那么你也像沃特·蒂雷尔①一样,可以在一百码以外射中目标啦,”一个声音从后面发出,但讲话的是谁,已分辨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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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威廉二世(红睑威廉)常与贵族发生争执,1100年他在出猎时被背后射来的冷箭射死,据说这箭是一个名叫沃特·蒂雷尔的贵族射的。

  这句话涉及了约翰亲王的祖先红脸威廉,使他不禁吃了一惊,顿时怒火中烧。不过他还是忍住了,只是指指自耕农,命令比武场周围的士兵监视这个讲大话的人。

  “凭圣格里泽尔起誓,”他又道,“既然他对别人的武艺这么喜欢喝彩,我们便得试试他自己的本领!”

  “要试就试,我不会逃走,”庄户人说,他的神态始终显得那么安详。

  “好啦,站起来,你们这些撒克逊乡巴佬,”余怒未息的亲王又道,“老天爷作证,既然我说过了,这个犹太人就得坐在你们中间!”

  “千万别这样,请殿下息怒!我们这样的人跟统治这个国土的人坐在一起是不适宜的,”犹太人说,他刚才气势汹汹,甚至吵架也在所不计,要跟蒙迪迪耶家族那些失势的、破落的后代争夺位置,但是决不想与富裕的撒克逊人挑起争端,侵犯他们的特权。

  “上去,犹太佬,这是我的命令,”约翰亲王说,“否则我就剥下你这层黑皮肤,拿它来鞣制马鞍子!”

  犹太人迫不得已,只能踹着又陡又窄的梯子,往看台上爬。

  “我倒要看看,有谁敢阻挡他!”亲王说,把眼睛盯住了塞德里克,后者那副架势仿佛打算把犹太人摔下看台似的。

  多亏小丑汪八的打岔阻止了这场风波,他一个箭步跳到主人和以撒中间,似乎在回答亲王的威胁,喊道:“好吧,我不在乎!”一边掏出一只腌猪腿,把它当盾牌似的挡在犹太人的胡于前面;原来这是他怕比武大会开得太长,超过了肠胃的忍受能力,特地藏在袍子里面准备着的。犹太人看到他的宗族忌讳的这块食物,举到他的鼻子前面,已经大惊失色,又看到小丑举起一把木剑在他头顶挥舞,不禁连连倒退,以致一脚踩空,滚下了梯子——这对观众是一出有趣的闹剧,大家顿时哈哈大笑,约翰亲王和他的随从也转怒为喜,参加了这场笑声大合唱。

  “亲王老兄,应该给我发奖啦,”汪八说。“我用剑和盾光明正大地打败了我的敌人。”他一口手举起猪肉,另一只手拿着木剑挥个不停。

  “我的武士,你是谁,是干什么的?”约翰亲王问,仍在哈哈大笑。

  “一个享有世袭权利的小丑,”滑稽人答道,“名叫汪八语,乃白痴之子呆子之孙,不过我爷爷的父亲可县当官的”

  “好啦,那只得在台下前排,给犹太人腾出一个位置了,”约翰亲王说,也许这场闹剧正好给他解了围,给了他从原来的意图后退的借口,“让战败者与战胜者坐在一起,这不符合比武的规则。”

  “让坏蛋坐在傻瓜之上更糟,”小丑应道,“让犹太佬坐在乡巴佬之上,则是一切中最糟的一着。”

  “多谢!你这小子不赖,”约翰亲王大声说,“我喜欢你。现在,以撒,借一把金币给我。”

  犹太人听得这要求愣住了,既不敢拒绝又不愿服从,在腰带上挂的皮毛袋子里掏摸,也许是在琢磨,究竟多少金币算得“一把”,但是亲王从马上弯下身子,替以撒解决了难题,从他手中夺下钱袋,掏出两枚金币丢给了汪八,便带着钱袋扬长而去,继续在比武场上巡视,听任犹太人遭到周围人的嘲笑;他自己却沾沾自喜,获得了观众一迭连声的喝彩,仿佛他完成了一次公正而光荣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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