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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廷


  王廷相字子衡,号浚川,河南仪封人。弘治壬戌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正德戊辰谪为州判,稍迁知县,复召为御史,出接陕西镇守。奄人廖鹏虐民,先生绳之以法,鹏大恨。已而视学北畿,有两奄干请,先生焚其书,两奄亦恨,未有以发也。鹏因上书构之,两奄从中主其奏,逮入诏狱。又谪为县丞,稍迁知县同知,擢四川佥事,山东副使,皆视学政。

  嘉靖初,历湖广按察使,山东左、右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入为兵部左、右侍郎,转南京兵部尚书,召为左都御史,进兵部尚书兼掌院事,加太子太保。辛丑罢,又三年而卒,年七十一。

  隆庆初,赠少保,谥肃敏。

  先生主张横渠之论理气,以为“气外无性”,此定论也。但因此而遂言“性有善有不善”,并不信孟子之性善,则先生仍未知性也。盖天地之气,有过有不及,而有愆阳伏阴,岂可遂疑天地之气有不善乎?夫其一时虽有过不及,而万古之中气自如也,此即理之不易者。人之气禀,虽有清独强弱之不齐,而满腔恻隐之心,触之发露者,则人人所同也,此所谓性即在清浊强弱之中,岂可谓不善乎?若执清浊强弱,遂谓性有善有不善,是但见一时之愆阳伏阴,不识万古常存之中气也。先生受病之原,在理字不甚分明,但知无气外之理,以为气一则理一,气万则理万,气聚则理聚,气散则理散,毕竟视理若一物,与气相附为有无。不知天地之间,只有气更无理。所谓理者,以气自有条理,故立此名耳。亦以人之气本善,故加以性之名耳。如人有恻隐之心,亦只是气,因其善也,而谓之性,人死则其气散,更可性之可言?然天下之人,各有恻隐,气虽不同而理则一也。故气有万气,理只一理,以理本无物也。宋儒言理能生气,亦只误认理为一物,先生非之,乃仍蹈其失乎?

  ·《雅述》
  ·《慎言》
  ·论性书
  ·《阴阳管见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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