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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素墓志铭


  ▼王懿敏公素墓志铭〔王珪〕

  公讳素,字仲仪,故宰相王文正公之子,其先大名莘人也。皇曾祖鲁国公讳彻,皇祖晋国公讳祐,皇考魏国公讳旦,皆赠太师、尚书令兼中书令。曾祖妣秦国夫人田氏,祖妣徐国夫人任氏、秦国夫人边氏,妣荣国夫人赵氏。维公皇考,实相真宗于景德、祥符之间。当是之时,天下衣食滋殖,百官各任其职,而兵革不加于四夷,可谓贤相矣。

  方其薨,公犹未官,朝廷录孤,以为太常寺太祝,迁大理评事,同句当太府寺斗秤务。天圣五年,召试学士院,赐进士出身。又召试,得通判颍州,更怀州、许州,累迁太常博士。又召试,得五品服。且宰相子比皆用试得帖馆职,公独以大臣亲嫌,故抑之。以尚书屯田员外郎知濮州。运使欲加赋濒河之田,公言:“日者河以本道,而民困于失职。今大河新还,流者犹未尽复,可益以重敛乎?”于是诏自濮七州,毋得令民过出租。以都官员外郎知宣州。御史中丞孔道辅荐以为侍御史。道辅出,亦出公知鄂州。罢配民计口售盐,鄂人德之。以职方员外郎知宿州。

  庆历二年,改兵部员外郎、知谏院、同判国子监。仁宗方留精政事,思闻朝廷得失,御笔亲除谏官,而欧阳修、蔡襄、余靖与公相次进用。公起少年,蒙上所知,辄遇事感发。尝言:“凡朝廷欲有所更,其初不出于士大夫之论,则中书不敢以自行。愿陛下收威福之权,明利害之分,事如无可疑,毋须下议两制,徒为纷纷也。礼部取士,不询采行实,顾文辞漫漶,不足以应务。请郡国置学,择明师,使通知经术,稍近三代里选之法。自景德以来,较今内外无名之费,数倍于前。请置官三司,量一岁所入,其用非急者皆省去之。”会皇子生,议欲因赦百官进官,大赏赉诸军。

  公又言:“方元昊叛,契丹数有所求,县官财用不足,宜留金缯以佐边费,谨官爵以赏战劳。”其议为公止。仁宗间御天章阁,出手诏问两府大臣所以兴治革弊之方。公又大疏时政姑息十余事,皆人所难言者,末以“非知之艰,行之惟艰”为戒。它日,曲召谏官欧阳修与公等四人,面谕曰:“卿等皆朕所自择,数论事无所避,特皆赐服章,非繇宰相言也。”于是赐公三品服,除天章阁待制、淮南都转运按察使。

  时初置按察,诸路皆以苛为明,独公为不苛人,然贪吏盖有自投去者。罢覆折二税羡缗数十万,朝廷因以戒诸路。以刑部郎中为泾原路经略安抚使、知渭州。未几,坐尝属河东转运使刘京市材木,制下御史台。京自以已坐得罪,而公所市无私民,犹降公知华州。既而言者又以谓公与监察御史里行阎询为连姻,方置劾时,不以其事闻,既夺询里行,亦落公职,知江州。未行,改汝州,更潞州。丁太夫人袁氏忧,服除,知兖州,复以天章阁待制知渭州,即除龙图阁直学士、兵部郎中,还判三班院,以枢密直学士权知开封府。

  至和二年秋,大雨坏蔡河,水入都城中,密诏马军都指挥使范恪障朱雀门。公违诏止之曰:“方上不豫,军民庐舍多覆压,奈何障门更以动众耶?”公于时昼夜检访奸攘,都下为之肃然。当建请置使院判官主熟事,置八厢官决轻罪,置发放司勾朱官以检稽违,后多见施行。以龙图阁学士为定州路安抚使、知定州,以翰林侍读学士知成都府。先是,牙校岁输酒坊钱,以供厨传之费,前后日加丰而不知约,故输者亦加困而不能胜。公为一切裁约之,省其费过半。铁钱唯行于两州,岁加铸无止,故钱轻而货重,商旅不能通行。公为罢铸十年,而物价差以平。利州路饥,公遣发廪赈救,民得无流徙。诏适下而公奏至,上数称嘉之。公为政在便人情,蜀人录公所行,为《王公异断》。复知开封府,为群牧使、知许州,历谏议大夫、给事中、尚书工部侍郎。

  英宗初,再迁兵部侍郎。

  治平元年秋,虏寇静边寨,权泾原帅陈述古与副总管刘几议进兵,不合,虏侵围童家堡,天子西忧,以端明殿学士又知渭州。既入见,英宗谕曰:“朕知学士久,今边陲有警,顾朝廷谁可属者?其勉为朕行。”于是番酋故老皆欢呼越境,望公之来。比公驰至,则虏解围去矣。公屡帅泾原,驭将卒有恩,无不得其欢心。又善料敌情,故塞下戍常少,而积粟至十余年。尝广渭之西南城,濬隍三周。属羌间以土地来献,公悉募置弓箭手,其行阵出入之法,身自督教之。

  其居旧皆穿土为室,寇至,老幼多焚死。公为筑八堡,使其居足以自保,而父子皆感泣曰:“誓不敢忘我公之德。”所部东西两路巡检,比分领弓箭手,不得以自便,公曰:“此岂前日募民兵意耶?”悉使散耕田里,遇有警则发之。故其涵养士气,名为勇悍,它路莫能及。原州蒋偕说宣抚使范仲淹筑堡大虫巉,堡未完而为明珠、灭臧伺间要击之。偕辄从间道遁归,伏庭下,当以军法论。公贳令复往。总管狄青曰:“贼方据险设伏,以待官军,偕轻而无谋,往必更败。”

  公曰:“偕死则俱往。”青计不得行,偕卒能以死致其首,完所筑堡而还。番官密斯哥,本天水羌也,尝与贼为用。始州欲羁縻之,因请以为十族巡检。及下公议,公即声其罪,械还本族。既而叛去,诸将曰:“不重购之,后必为边患。”公曰:“吾在边,虏未尝敢轻入,彼斯哥何为也?”公一日燕堂皇,边民悉惊走入城。诸将曰:“使奸人亦从而入,必将举而内应,不若拒之弗内。”公曰:“若拒之东去,势必摇关中,当且纳之,固知虏不敢犯我,此必有奸言动之者。”乃下令曰:“敢复有言虏至者斩。”

  有顷,候骑从西来,其传果妄也。诸将皆服,莫如公所料。改澶州观察使,为真定府路安抚使、知成德军。今天子即位,移青州观察使,复以为端明殿学士,迁尚书左丞,为河东四路经略安抚使、知太原府。会汾河大溢,公曰:“若坏平晋,遂将灌州城。”乃命先具舟栰,筑堤以扞城。一夕,水果至,人得无恐。至今人每过公所作堤而留叹之。晋荐饥,公劝大姓出粟,活殍者十余万人。及公去,州人迣马首环泣,终日不得前。

  又改徐州观察使,辞不拜,知通进银台司兼门下封驳事。以疾求补外,留兼提举醴泉观,又知汝州。岁余,乃言:“臣被病久,顾不能任君事,愿还政于朝。”遂加工部尚书致仕,职如故。故事,致仕虽三公无帯职者。朝廷方施用新法,公首以学士就第,时人荣之。公少感概,有大志,人不敢以贵游子弟遇之。及显在朝,敢言天下事,数击奸佞上前,其言不屈于势权。然廑于荐士,虽武夫处士,常急于引拔。与人交,周旋无不至,不藏怨于人。凡所与游,皆一时豪贤,稍稍去至公卿者,多出公后。

  庆历中,朝廷患政事因循日久,二三大臣因与共谋,尽更前之所为,而间至于不次用人,于是论者皆指以为朋党。及大臣者去,人莫敢以为言。公常独言富弼、韩琦、范仲淹皆有重望,宜复召用,处之以不疑。仁宗尝命公悉上为御史、谏官时所言事,留观殿中。公晚之泾原,英宗许以大用。公还在道,大臣入问上疾,数问王某几,曰:“当至。”间又趣令入见。公至,会英宗大渐,又俛而去国也。公在渭与蜀,尤有爱于民,皆图公像而生祠之。公历抚三路,岁且久,未尝一朝用兵。夫厌难于机先与收功于后,其孰为愈哉?公亦不自有也。

  熙宁六年三月甲寅,告公薨,辍视朝一日,有司谥公曰“献敏。”其年五月庚申,葬公开封县新里大边村文正公原下。

  娶李氏,礼部尚书维之女,同安郡夫人。又滕氏,给事中涉之女,安康郡夫人。又张氏,太常博士逊之女,永嘉郡夫人。

  子男九人:厚,进士及第,早卒;固,大理评事;凝,秘书省正字;常、奥,将作监主簿。

  女二人,适将作监丞李谨、文居中。

  所著《文集》二十卷。余与今参知政事冯公当世少从公游,及公薨,余自次公平生所为作之铭,而当世为公书,既又枢密相文潞公为篆公之铭,盖皆不待公子之所求。然则观公之于人,亦其至哉!余虽不能文,得附见于后世,以信其人,庶几公为不亡焉。

  铭曰:

  允矣真宗,魏公经之。列功配食,后人是诒。
  公发匪冯,遇也尚少。进击奸回,其执不挠。
  三边逶长,往御貔虎。一旅不惊,终公之去。
  公去几何,寇猖在野。造几折谋,皆出公下。

  治平之初,必进谓公。仪仪来还,孰谓不逄。
  公犹有施,公则思止。尚书端明,顾岂不炜。
  公言犹新,刻诗在珉。作之谓谁,惟时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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