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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偕墓志铭


  ▼杨谏议偕墓志铭〔欧阳修〕

  庆历八年秋,翰林侍读学士、右谏议大夫杨公年六十有九,告老,即以工部侍郎致仕,归于常州。其行也,天子召宴劳,赐以不拜。公卿大夫咸出饯于东门,瞻望咨嗟,相与言曰:“杨公归哉!于公计为荣,于国家计为可惜。”其明年九月某日,公疾革,出其兵论一篇,示其子忱、慥,而授以言曰:“臣子虽死,不敢忘其君父者,天下之至恩大义也。今臣偕不幸,犹以垂闭之口,言天下莫大之忧,为陛下无穷之虑者,其事有五,以毕臣志,死无所恨。惟陛下用臣言,不必哀臣死也。”言讫而卒,不及其私。忱、慥以其语并其兵论以闻,天子震悼,顾有司问可以宠公者。有司举故事以对。天子曰:“此何足以慰吾思?”乃诏特赠公兵部侍郎。公少师事种放学问,为文章长于议论,好读兵书,知古兵法,以谓士不兼文武,不足任大事。当四方无事时,数上书言边事。

  后二十余年,元昊叛河西,契丹举众违约,三边皆警,天下弊于兵。公于此时,耗精疲神,日夜思虑,创作兵车、阵图、刀楯之属,皆有法。天子以步卒五百,如公之法试于庭,以为可用,而世多非其刀楯。修尝奉使河东,得边将王吉言“元昊出兎毛川,为吉所败者,用杨公楯也。”盖世未尝用其术尔。

  然公素刚少合,而议者不一,故不得尽用其言。夏竦经略陕西,请益置土兵。公言“竦据内地,无破贼之谋,而坐请益兵,盖虞败事,则欲以兵少为解。”竦复论公不忠,沮计。公不能忍,以语诋之。其后三路农民壮者,咸墨为兵。

  公又言:“兵在精不在众,众而不练,则不整而易败,困国而难供。”时自将相大臣议者皆务多兵,独公之论能如此。刘平兵败,元昊围延州甚急,而救兵不至。公在河中,乃伪为书,驰造延州,“救兵十万至矣。”因命旁郡县具刍粮什器,如其数以俟。已而元昊亦解去。后公守并州,即诏公为并代、麟府路经略、安抚、招讨等使,兼兵马都部署。公执敕告其群吏曰:“天子用我矣,然任其事,必图其効,欲责其効,必尽其方。”乃列六事以请,曰:“能用臣言则受命,不然则已。”朝廷难之,公论不已,坐是徙知邢州。公志之不就,皆此类也。

  公尝为御史,章献太后兄子刘从德为团练使以卒,其门人亲戚厮养用从德拜官爵者数十人。马季良以刘氏壻为龙图阁直学士,公上书言“汉吕后王禄、产,欲强其族而反以覆宗;唐武三思、杨国忠之祸,不独其身,几忘其国。”太后大怒,贬监舒州酒税。居二岁,复召为御史,言事愈切。公祥符元年进士及第,以上书言事,真宗奇之,召试不赴,拜著作佐郎。累官至工部侍郎,为天章阁待制、龙图阁、枢密直学士,遂侍讲于翰林。尝为审刑院详议官,知淮阳、江阴军,三司度支判官,知御史杂事,判吏部流内铨,三司度支副使,河北、河东都转运使,知河中府、陕、并、邢、沧、杭五州,所至皆有能绩。为人廉洁刚直,少屈而难犯。其仁心爱物,至其有所能容,人多所不及也。

  公讳偕,字次公。曾祖讳某。祖讳某。父讳某。

  初娶张氏,又娶李氏,又娶王氏,太原郡君。

  公卒之明年秋,其子忱以其丧归于河南。又明年某月某日,葬于洛阳县宣武管平洛乡之先茔。公有《文集》十卷,《兵书》十五卷。读其书,可以见公之志;考其始终之节,可以知公之心。呜呼,可谓忠矣!

  修为谏官时,尝与公争议于朝者,而且未有识公也。及其葬也,其子不以铭属于他人,而以属修者,岂以修言为可信者欤?然则铭之其可不信?

  铭曰:

  远矣杨氏,其来有始。赤泉侯功,与汉俱起。
  震官太尉,四世以公。于陵正直,仆射于唐。
  师复理卿,振左拾遗。文蔚获嘉,其后益衰。
  避乱中州,曾祖始南。祖屈伪邦,令于乌江。

  又适南粤,皇考是生。晦显有时,发于皇明。
  在考司马,始仕妨州。遂家中部,道德之优。
  司马四子,惟公克大。非徒大之,又将长之。
  世有官族,孰无系谱。或绝于微,或亡其序。

  不绝不亡,由屡有人。谁如杨世,愈久而审。
  次第弗迷,昭穆绵联。公其归此,安千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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