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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瞻神道碑


  ▼赵枢密瞻神道碑〔范祖禹〕

  元祐三年四月,登进辅臣,以尚书户部侍郎赵公为枢密直学士、签书枢密院事。明年六月,拜中大夫、同知院事。五年三月丙寅,薨于位,年七十有二。讣闻,皇帝、太皇太后震悼,趣驾临奠,哭之哀,辍视朝二日,赙襚加等,赠右银青光禄大夫。诸孤奉丧归盩厔,诏遣使护之。其年九月壬午,葬孟兆杜先茔。

  中书侍郎傅尧俞诔公行而铭诸墓,其孤又以状请于太史氏,将刻之碑。祖禹窃惟元祐之初,太皇太后保佑皇帝功格于天,眷求老成,经纬万事,凡所建置,必视祖宗之旧与吾民之所欲,是以海内欢欣震动,歌咏圣德如祖宗时,岂有他哉?由用得其人也。

  当是时,公召自沧州,不三岁登右府,人不以为速。既在位,天下想闻其风,所言于上前者,人不得而悉知。其所可见者,宽厚清静,息兵省刑,民无劳役,四方安枕。公既没,而人皆叹恨,以为未尽其用也。然则宜以是铭于碑。

  公讳瞻,字大观,其先亳州永城人。曾祖赠太子太保讳翰,曾祖妣昌国夫人王氏。祖供备库使、赠司徒讳彬,祖妣歧国夫人李氏。考太子宾客、赠太尉讳刚,妣庆国夫人张氏。自太尉始徙凤翔,今为盩厔人。

  公少力学,以行义高乡里。登庆历六年进士第,初任为孟州司户参军,移河中府万泉令,以圭田修学校,邻邑之士裹粮而至。改秘书省著作佐郎,知陕州夏县,作八监堂,书古贤令长治迹,以自为监,不烦刑罚而狱讼理,父老至今称诵之。以秘书丞知彭州永昌县,筑六堰,均灌溉,以绝水讼,民以比召、杜。改太常博士、知威州。公以威、茂杂夷獠,险甚而难守,不若合之而建郡于汶川,因条著其详,为《西山别录》。及熙宁中,朝廷经略西南,就公取其书考焉。迁尚书屯田员外郎。

  英宗治平元年,自都官员外郎除侍御史。上疏请揽威柄,慎赏罚,广聪明,更积弊,帝嘉纳。对垂拱殿,称善久之。诏遣内侍王昭明等四人使陕西,招抚蕃部。公言:“唐用臣者为观军容、宣慰等使,后世以为至戒。宜追还使者,责成守臣。”章三上,甚激切。会文彦博、孙沔经略西鄙,又遣冯京安抚诸路,公请罢京使,专委宿将。夏人入寇王官,庆帅孙长卿不能御。会长卿加集贤院学士,公言长卿当黜,赏罚倒置。京东盗贼数起,公请易置曹仆守臣之不才者,未报。乃入对,力言乞追还昭明等,不则受显逐,帝为改容纳之。

  二年秋,京师大水,诏百官言事,多留内。公请悉出章疏,付两省官详择以闻,帝从之。先是六月,诏议追尊濮安懿王典礼。公首上疏论称亲非是,愿与建议之臣对辨,以定邪正。章七上,又与吕诲等合十余疏。既而皇太后手书尊濮王为皇,三夫人并为后。公杜门请罪。翌日,诏令速赴台。公怀侍御史敕告纳帝前,乞去职。诏还其敕告。公又上疏,以死争之,劾议臣与中人交结,惑母后降手书,反欲归过至尊,自揜其恶。其十月,假太常少卿,接契丹贺正使,入对延和殿,帝问濮园议,公曰:“陛下为仁宗子,而濮王称皇考,即二父,非典礼。”帝曰:“卿尝见朕言,欲皇考濮王乎?”

  公曰:“此乃大臣之议,陛下未尝自言也。”帝曰:“此中书过议。朕自数岁,先帝养以为子,岂敢称濮王为皇考耶?”公曰:“臣请退谕中书,作诏以晓天下之疑。”是时连日阴晦,帝指天色示公曰:“天道如此,安敢更褒尊濮王乎?朕意已决,亦无庸宣谕。”公曰:“陛下祗畏天戒,不以私妨公,甚盛德,非臣愚所及。”帝重违大臣,又嘉台官敢直言不决者久之。会建议者言于帝,以为难与言者并立,于是吕诲等皆罢。公使还待罪,乞与诲等同贬,不报。阁门趣公入对,复恳请。帝曰:“卿欲就龙逢、比干谏争之名乎?孰若学伊尹、傅说,留以辅朕之不逮。”公皇恐退,上疏曰:“臣何敢拟伦前贤,亦终不敢奉诏,使朝廷有同罪异罚之讥。”章又十一上,遂出通判汾州。自是公名重天下。神宗即位,迁尚书司封员外郎、知商州,就除提点陕西刑狱。

  熙宁三年,入为开封府判官,奉使契丹。因奏事,帝问曰:“卿为监司久,当知青苗法便也。”公曰:“青苗法,唐行之于季世扰攘中,掊民财诚便。今陛下欲为长久计,爱百姓,诚不便。”时用事者以公有人望,可藉以为重,欲公助已,使其徒阴谕公曰:“当以御史知杂奉待。”公不应,由是不得留京师,出为陕西路转运副使。同列欲更置运事,与公议异,除公知泾州。后公之言颇与事酬,复以公为转运副使,改永兴军路转运使。以亲老请便郡,得知同州。

  七年,朝廷患钱重,欲置交子以权之,命公制置。公以谓交子恃本钱,法乃可行,如多出空券,是罔民也。转运使皮公弼议不合,章交上。朝廷方以事委公弼,移公京西南路转运使,以亲老不行。十年,差知陕州。未几,请还乡里,除提举凤翔府太平宫。丁太尉忧,服除,易朝请大夫、知沧州。今天子嗣位,转朝议大夫,召为太常少卿,拜户部侍郎。

  元祐三年,请老,优诏不允。其四月,遂辅政,封开国侯。因进对,言:“机政所急,人才而已。今臣选武臣,难遽尽知。请诏诸路安抚、转运使举使臣,科别其才,第为三等,籍之以备选任。自元丰中,河决小吴,北注界河,东入于海。先帝诏曰:‘东流故道淤高,理不可回,其勿复塞’。”乃开大吴以护北都。至是,水官请还河故道,下执政议。公曰:“开河役夫三十万,用梢木二千万。自河决已八年,未有定论,而遽兴此大役,臣窃忧之。今朝廷方遣使相视,果以东流未便,宜亟从之。若以为可回,宜为数岁之计,以缓民力。”议者又谓河入界河而北,则失中国之险,澶渊之役,非河为限,则敌寇不止。

  公曰:“王者恃德不恃险。昔尧舜都蒲、冀,周汉都咸、镐,皆历年数百,不闻以河障北人。澶渊之役,盖庙社之灵,章圣之德,将相之智勇,故敌帅授首,岂独河之力哉!”后使者以东流非便,而水官复请塞北流,公固争之,卒诏罢夫役,如公所议。洮河诸戎以青唐首领寖弱可制,欲倚中国兵威以废之,边臣亟请用师。公曰:“不可。御敌国以大信为本,朝廷既爵命之矣。彼虽失众心,而无犯王略之罪,何词而伐之?若其不克,则兵端自此复起矣。”乃止。又乞废渠阳军,纾荆湖之力。诏谕西夏,使归永乐遗民,夏人听命。公既属疾,犹以边防为忧。及薨,太皇太后谕辅臣曰:“惜哉,忠厚君子也!”

  公宽仁爱人,惟恐伤之,色温而气和,人望之知其长者也。其在朝廷,义所当为,勇若贲育,守之不变。事君与人,一以至诚,表里洞澈,如见肺腑。故面引廷争,而人主益知其忠,未尝为同,而僚友莫之或怨,其诚悫素信于人也。

  娶刘氏,尚书驾兵部郎中晃之女,贤淑孝敬,配德君子,治家有法度,先公十六年殁,追赠益昌郡夫人。

  子四人:孝谌,瀛州录事参军;献诚,知唐城县事;某,早卒;彦诒,太康主簿。皆强学力行,是似是宜。

  孙男六人:基,郊社斋郎;垂,假承务郎;塈,右承务郎;壁、垦、坚,未仕。孙女五人。曾孙男二人:戭、戡。

  公所著春秋论三十卷,史记抵牾论五卷,唐春秋五十卷,奏议十卷,文集二十卷,西山别录一卷。惟公在仁宗之世为循吏,事英宗为争臣,神宗朝出处以义,二圣从民所望,遂大用之。而居位未几,功业不究,然其著见之效,已暴于天下,炳于后世,列于太常,藏之史官。考公行事,所至可纪。今掇其大者,揭之神道,以诏于无穷。

  铭曰:

  挺挺赵公,惇德有容。遗我后嗣,实自祖宗。
  在仁宗时,公始试吏。民曰父母,来予攸塈。
  简于英宗,正色匪躬。帝钦良臣,曰惟汝忠。
  爰暨神考,公心如一。言有违从,不挠其直。

  二圣曰咨,汝惟旧臣。亟其就位,翊我枢钧。
  元祐之政,惟天是若。天听于民,惟民是诺。
  公在庙堂,四鄙戢兵。靡有内外,皆吾孩婴。
  天向仁人,锡公寿考。方终相之,不慭一老。
  南山有亏,公名永垂。过者必式,忠厚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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