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史籍 > 清史稿 | 上页 下页
弼德院


  弼德院院长,副院长,各一人。特简兼任。顾问大臣三十有二人。特简兼任。掌参预密勿,朝夕论思,并审议洪疑大政。参议十人,请简。掌纂拟章制。秘书厅秘书长一人,请简。秘书官一、二等各三人,三等六人,俱奏补。分掌庶务。宣统三年设。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