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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琏墓志铭


  ▼礼部左侍郎陈公墓志铭(王直)

  陈氏之先汴梁人。宋建炎间,有讳誉者,为岭南清海军节度使,终于官。子宴,荫东莞令,因家邑之延福乡,由是为东莞人。公高祖祖舜,曾祖诚子,祖用广,父宗彝,皆不仕。宗彝娶翟氏,生四子,公其长也,讳琏,字延器,别号琴轩。自幼聪敏喜学,从邑庠训导黄先生绩受《书经》。学成领荐,会试不偶,入太学,选为桂林府学教授。严明条约,以身先之。时有诏,武臣子弟皆受学,公日进诸生讲圣贤之道,所谓忠孝仁义之说,必使身体而力行之。诸生虽文武不同,莫不皆有所得。都督韩观总兵镇守广西,猛悍不下士,闻公之教,心悦诚服,每以儒师加礼焉。秩满,升国子助教。

  永乐初,近臣言公有治才,不宜置之散地。召试在优等,擢知许州。始至,人以儒者易之。公少有警发,众为悚惧,乃更以宽厚宁民。末几代还,改滁州。均徭役,时征敛,禁奸戢暴,民用太和。太宗皇帝巡幸北京,所过先遣廷臣察吏治,问民隐,治有异效者,加升擢焉。众皆言公绩最,滁人恐失之,诣阙乞留。遂升扬州知府,掌州事,赐绮衣一袭,钞五百贯,礼部宴饯,给驿遣还。

  在滁又九年,升四川按察使。四川去京远,民不畏法,豪吏黠胥,奸弊百出。公至,一治以法,不少贷。军中暴横,有号“虎彪太岁”者,人莫敢犯,犯辄受奇祸。公廉得实,为设方略,密遣人捕之,皆置之重典,而人以宁。乃建言修武备、慎刑罚、明礼制、复义仓、正风俗等九事,上嘉纳之。召还,改南京通政使,出纳命令,罔不明允。上喜其尽职,赐之诰命以示褒,而曾大父、大父、父皆赠通政使,妣与妻皆淑人。

  正统初,特调南京礼部左侍郎,于稽古礼文之事,无惓惓不少懈。又五年,以年踰七十乞致仕,上许焉。

  公德行淳懿,文词典重,人爱之若拱璧。其所进于上,有巡狩颂、平蕃颂、铙歌鼓吹,天下传诵之。缙绅士大夫求碑铭序记诗赋诸作,以发德述怀、娱情写物者,足相蹑于门,公应之如响,故所作最多。今传者有琴轩集、归田藁若干卷。尤好著书,凡所临郡邑,必采其山川、人事、风俗、物产,所以供赋税之正而适上下之宜者,为书以传。若颍川、永阳、罗浮、成都等志,皆具存。其识鉴精明,取舍不妄。宾兴之岁,公必在主司之列,而收得人之誉。及致仕而归,乡之学者有所增益,郡县守令政有未达者,得咨度之于公。黄肖养作乱,其所以制御绥靖,卒保无恙者,公之策为多。

  公生于洪武庚戌五月初七日,而以景泰甲戌十月十六日终,享年八十五。

  配淑人袁氏,有妇道,先卒。又娶侯氏。子男二:鼎、鼐。孙男二:铠、鉴。

  将以明年二月初三日奉公柩与淑人合葬焉。葬宜有铭,以公之友左副都御史致仕罗公亨信所为行状来请。予尝托交于公,知公文行政事之善,且与罗公同年,又知其言足以取信于后世,谊不可辞,乃为序次而铭之。

  铭曰:

  东莞陈宗,来自汴梁。武德桓桓,奠此一方。
  传至于公,益笃文艺。奋迹泮宫,遂领民事。
  今之太守,乃古诸侯。千里滁阳,赋役优优。
  继登外台,克谨邦宪。政肃刑清,俗为之变。

  典教成均,学者有师。执事之枢,出纳具宜。
  维少春官,礼乐是辅。帝实用公,公乃求去。
  白发苍颜,老于故乡。贤哉二疏,千古相望。
  山川出云,雨彼黍稷。功成归来,孰知其力。
  公今逝矣,与汗漫期。有美在人,百世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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