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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旦《两汉春秋》


  大中祥符三年十二月丁巳,初,胡旦编两汉事为《春秋》,言于太宗,愿给借馆吏缮写。太宗语侍臣曰:“吕不韦《春秋》,皆门下名贤所作,尚悬千金咸阳市,曰:‘有能增损一字者与之。’如闻旦所撰,止用其家书,褒贬出于胸臆,岂得容易流传耶?俟其工毕,且令史馆参校以闻。”旦惧,遂止。于是旦通判襄州,书成凡百卷。知州谢佖又为言,乃诏官给笔札,录本以进。天圣二年,始上之。

  仁宗天圣二年二月辛酉,襄州上将作监致仕胡旦上所撰《两汉春秋》。上因问旦更历及著书本末,宰臣王钦若对曰:“旦词学精博,举进士第一,再知制诰。然不矜细行,数败官。今已退居。尝谓三代之后,独汉得正统。因四百年行事立褒贬,以拟《春秋》。”上称叹之。癸亥,命旦为秘书监,仍录其子彬为将作监主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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