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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六回 漫话扶桑国 详说君子情(3)


  须臾,到了衙署,邑长先下了车,然后请文命等下车。每到一门,必有一番揖让。到了大堂,分宾主坐下,文命仰首一望,只见大堂正中亦有一块大匾额,写着“礼让为国”四个字,上面是年月日,下面有御笔字样,原来是他国君亲手写的。文命就询问邑长一切风俗情形。

  那邑长指着匾字说道:“敝国立国的根本就在这四个字上。这四个字本来是从贵中华上国流传过来的。当初听说贵中华上国有一位大圣人,屡次要乘桴浮海,到敝国来居住,有人说那个地方太简陋,怎样呢?大圣人道:‘有君子国人住在那里,何至于陋呢。’可见当时敝国的民风已承蒙上国大圣人的谬赞。后来敝国君得到这个消息,早夕盼望大圣人降临,但是终于没有来。敝国君不得已,派人到上国探问,哪知大圣人已经去世,仅仅求到大圣人的许多遗书。敝国君细细阅读,觉得都是天经地义,万世不刊之论。最妙的,恰与敝国立国宗旨相合,所以敝国君立刻采取了这‘礼让为国’四个字,御笔亲题,颁发各地大小宫署悬挂。又采取‘退让明礼’四字,叫百姓制成匾额,家家悬挂,以为训练民众之标准。其余里门、闾门、邑门,及通衢要道各处均有关于札让的格言标示着。多少年来,颇著成效,居然小民无争竞之风,这亦是上国大圣人的恩惠呢。”

  文命道:“敝国那位大圣人所讲的,不止“礼让”两个字,何以贵国独采用这两个字?”

  那邑长道:“一则与敝国宗旨相同,二则一个国家最怕是乱,乱的原由多起于争,能让即不争,就不乱了。”

  文命道:“凡有血气,皆有争心,贵国用什么方法,使他们让而不争?想来决不是到处贴几张标语就可以奏效的。”

  邑长道:“这个自然。‘让’之一字,是要两方交让的,决不是一方独让的。所以敝国教让之法:第一,使之习礼。平日彼此相接以礼,就使偶有不平之事,自然能相忍,而不至遽出于争。第二,使之明理。理明之后,自然知道让是美德,争是恶德,让是决不会吃亏的,争是决没有好处的。终身让畔,不枉百尺;终身让路,不枉百步。货悖而入,亦悖而出;言悖而出,亦悖而入。

  “将这种理由时常和百姓讲说,他们能彻底觉悟,自然好让而不争了。第三,是裁判得其平。假使人民发生争执之时,决不可有所偏袒。对于父,总劝其尽父道;对于子,总劝其尽子道;对于兄,总劝其尽兄道;对于弟,总劝其尽弟道。一切都是如此。譬如有财的资本家苛刻做工的贫穷者,原是有的。但是政府对于资本家固然要晓谕禁止,使他万不可苛刻。

  “一方对于穷苦工人亦应该恳切晓谕,使他们安贫,安命,安分,万不可博扶助贫穷的美名,使他们起来与资本家相抗。因为人性本来有争心的,导之以让,结果还免不了一个争;倘使再教他们争,那个流弊,伊于胡底。况且那对方的人,亦岂肯就此忍辱受亏,吞声默尔。其结果,必至勾心斗角,蹈瑕伺隙,无时不在相争之中,非两败俱伤,即纷争不已,国家发生这种现象,有何裨益;人民造成这种现象,有何乐趣!所以敝国政令,惟在敦礼习让,自幼养成他们一种谦让之风。偶有相争之事,认为奇耻大恶,不可齿于人类。以此之故,几千年来从无乱事发生。未识诸位先生以为何如?还请赐教。”

  文命等听见这番议论,着实钦佩,都赞扬了一会。

  当下那邑长又备筵席,请文命等宴饮。所有肴馔都是兽类之肉,原来他们是专门食兽的。庭前有一种薰华草,甚为美丽,可惜朝生暮死,不能持久,然而陆续发生,也不寂寞。宴饮完毕,忽然有两只大虎,斑斓狰狞,走到那邑长旁边伏着,仿佛如家养的猫狗一般。文命等看了,不禁骇然,便问那邑长道:“贵国素来豢虎吗?”

  邑长应道:“是。”

  文命道:“不怕它反噬吗?”

  邑长道:“不会不会,忠信之至,可孚豚鱼,何况于虎?”

  文命等又暗暗嗟叹。又谈了一会,那邑长要请文命等见见他国王。文命因来往路程须十日以外,遂力辞不去。辞了邑长,仍到海边,驾鼋鼍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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