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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回 孝哲后绝食殉君 吴御吏尸谏大统(2)


  罪臣涕泣跪诵,又复思维,以为两宫皇太后,一误再误,为文宗显皇帝立子,不为我大行皇帝立嗣,既不为我大行皇帝立嗣,则今日嗣皇帝所承大统,乃奉两宫皇太后之命,受之于文宗显皇帝,非受之我大行皇帝也。而将来大统之承,亦未奉有明文,必归继承之子。即谓懿旨内既承继为嗣一语,则大统之仍归继子自不待言。

  罪臣藕以为未然,自古拥立推戴之际,为臣子所难言。我朝二百余年,祖宗家法,子以传子,骨肉之间,万世应无间然,况醇亲王公忠体国,中外翕然,称为贤王。观王当时一奏,令人忠议奋发之气,勃然而生,言为心声,岂容伪为。

  臣读之,至于歌哭不能自己,倘王闻臣有此奏,未必不恕臣之妄,怜臣之愚,必不以臣言为开离间之端而我皇上仁孝天成,承我两宫皇太后授以宾位,将来千秋万岁时,均若以我两宫皇太后今日之心为心,而在廷之忠佞不齐,即从谕之异同不一,以宋初宰相赵普之贤。犹有首背杜太后之事,以前明大学士直之为国家旧人,犹以黄宏请立景帝太子一疏,出于蛮夷而不出于我辈为愧。

  贤者如此,遑问不肖,旧人如此,奚责新进。名位已定者如此,况在未定,不得已于一误再误中。而求一归于不误不策,惟叩祈我两宫皇太后,再行明白降一谕旨。将来大统仍归承继大行皇帝嗣子,嗣皇帝虽百斯男,中外及左右臣工,均不得以异言进,正名定分,预绝纷纭。

  如此则犹是本朝子以传子之家法,而我大行皇帝未有子而有子。即我两宫皇太后未有孙,而有孙,异自绳绳揖揖,相引于万代者,皆我两宫皇太后所自出,而不可移易者也。罪臣所谓一误再误而终归于不误者此也。彼时罪臣即以此意拟成一摺,呈由都察院转递,继思罪臣业经降调,不得越职言事,且此何等事,此何等言。出之大臣重臣亲臣,则为深谋远虑,出之小臣疏臣远臣,则为轻议妄言。又思在廷诸臣,忠直素著者,未必即以此事为缓,言亦无益而置之。

  故罪臣且留以有待,泊罪臣以查办废员内。蒙恩圈出引见,奉旨以主事特用,仍复选授吏部,迩来又已五六年矣,此五六年中,环顾在廷诸臣,仍未有念及于此者,今逢大行皇帝永远安山陵,恐遂渐久渐忘。则罪臣昔日所以留以有待者,今则迫不及待矣,仰鼎湖之仙驾,瞻念九重。望弓剑于桥山,魂依尺帛,谨以我先皇帝所赐余,为我先皇帝上乞懿旨数行,于我两宫皇太后之前。惟是临命之身,神志瞀乱,摺中词意,未克详明。引用率多遗忘,不及前此未上摺一二,缮又不能庄正。罪臣本无古人学问,岂能似古人从容,昔有赴死,而行不复成步者,人曰子惧乎。曰惧,曰既惧何不归,曰惧吾私也,死吾公也。罪臣今日亦犹是,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罪臣岂敢比会参之贤,即死亦未必尽善。

  惟切我两宫皇太后我皇怜其哀鸣,勿为无疾之呻吟,不祥之举动,则罪臣虽死无憾。宋臣有言,凡事言于未然,诚为太过,及其已然,则又无所及,言之何益。可使朝廷受未然之言,不可使臣等有无及之侮今罪臣诚愿异日臣言之不验。使天下后世笑臣愚,不愿异日臣言之或验,使天下后世谓臣明,等杜牧之罪言,虽逾职分,效吏鱿之尸谏,只尽愚忠。臣尤愿我两宫皇太后,我皇上体圣祖世宗之心,调剂宽猛,养忠厚和平之福,任用老成,毋争外国之所独争,为中华留不尽,毋创祖宗之所未创,为子孙留有余。罪臣言毕于斯,愿毕于斯,命毕于斯。再罪臣曾任御吏,故敢冒死具摺,又以今职不能专达,恳由臣部堂官代为上达,谨奏。”

  ***

  吴可读先生尸谏之后,这一封遗摺,由吏部堂官代呈两宫皇太后御览,于是大学士宝均,及张之洞那一班清议派的臣子,都有摺子奏上。慈禧太后见朝臣争议大统,便又下了一道上谕,略谓:

  “奉懿旨前于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初五日降旨,俟嗣皇帝生有皇子,即承继大行皇帝为嗣,原以将来继绪有人,可慰天下卢民之望,第我朝圣圣相承,皆未明定储位彝训昭然,允宜万世遵守,是以前降御旨,未将继统一节宣示,具有深意,吴可读所请,预定大统之归,实与本朝家法不合,皇帝受穆宗毅皇帝付托之重,将来诞生皇子,自能慎选元良,继承大统者,穆宗毅皇帝嗣子,守祖宗之成意。示天下以无私,皇帝自必能善体此意也”。

  这一道上谕,在慈禧太后的意思,原是不肯认错,反说吴可读不明祖宗的家法。不过已经明明白白地表示了,将来光绪皇帝生了皇子,就继承穆宗为嗣,自然人心也渐定。一班清议派的大小臣子,也都无话再说了。吴可读先生这一死之后,那张之洞等便将吴先生的遗像,供在马伸桥,设了一个吴柳堂先生祠,又在北京南横街,设一个吴公祠从此吴先生可以含笑九泉,享受蒸尝之祭。

  正是:皇恩未报千秋恨,臣节无愧百世芳。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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