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远书城 > 笔记杂录 > 子不语 | 上页 下页
火焚人不当水死


  泾县叶某,与人贸易安庆。江行遇风,同船十余人半溺死矣,独叶坠水中,见红袍人抱而起之,因以得免。自以为获神人之助,后必大贵。亡何,家居不戒于火,竟烧死。


梦远书城(guxuo.com)
上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