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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衔借补小缺


  江督曾公(国藩)奏武职各员大衔借补小缺,前经奏准,嗣经部驳。此次奏补长江水师各缺,甚至以提镇之衔而借补千把之缺,以入营之资格极久,列保之次数较多,而家中贫寒如故,情愿一小缺为终身衣食之资。统计各省军营保至武职三品以上者,不下数万人。将来军事大定,各路撤兵,此项有阶无缺之员,难保不滋生事端。

  同治三年,沈葆桢请安置此项人员,自提镇至都守,照实缺例给予俸银米石。饬下臣议,臣以糜费太巨,未经议准。或每年将借补者酌补六七成,序补者酌补三四成,截至同治二十七年止。

  此后仍按班序补,请旨将绿营将备借补小缺一案,一并饬部核议。见同治七年三月京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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